牛津大学的住宿环境有多舒适?带你走进世界一流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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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魔戒”传奇的人:托尔金评传:英汉对照

第三章 牛津岁月(1911—1914)

别的姑且不论,伊迪丝·布拉特离开伯明翰之后,罗纳德再没有任何理由不为他的牛津大学入学考试而奋斗。他顺利通过了第二次考试。鉴于他的经济状况相当困难,如果没有获得某种形式的经济资助,他就无法负担上大学的费用。19世纪,人们强烈要求对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这两所顶级大学进行改革,尤其呼吁改变它们本科生生源全是富人和上层阶级这一特征。大学受到压力,被要求完全根据学业成绩,而非个人关系给予奖学金,而且要向家境不甚宽裕的学生提供更多的经济援助。当时存在着两种可行的资助方式:奖学金和给予竞赛性考试优胜者的助学金。申请人可参加一项考试以获得任何一种资助的资格;奖学金完全根据考试结果来授予,而竞赛性考试助学金提供的钱要少一些,是通过考试来确定具有学业发展潜质但经济困难的申请人。(一份奖学金将为一个学生提供一学年的几乎所有费用,而竞赛性考试助学金将包括大部分费用,但仍然需要学生自己负担一部分。)参加考试的申请人必须按照择校顺序填写他希望就读的大学学院的名称,一旦考试结果符合要求,学院就会在那些对其有兴趣的申请人中确定它们想要招收的学生。托尔金获得了就读埃克塞特学院的竞赛性考试助学金,这是一所收费不太高的学院,而且摩根神父愿意为他支付助学金之外的其他费用。

大学生活

在最初的两年,大学生们一般住在他们学院的宿舍里。这些宿舍——包括一间客厅/书房和一间卧室——位于楼梯的一侧,有一个佣人或“校工”,负责料理一个楼层的所有房间。写于托尔金的大学时代已过去20年之后的一本大学手册中,作者对本科生的住宿做了如下评论,这很可能也适用于托尔金的时代:

新入住的学生会被告知去哪个楼梯找到他要住的房间,而且,除非他是个极为挑剔的人,否则他将对他的客厅感到非常满意。虽然算不上豪华,但这通常是一个非常舒适,而且相当宽敞的地方。如果他是个喜欢吹毛求疵的人,他可能对自己的卧室颇有微词,卧室的大小通常是一个小隔间的比例,而且极其简约朴素。然而那些年代的建筑师们显然认为,在一个人们需要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地方,周围的环境就无关紧要了;居住者只要对壁纸上花团锦簇的图案看上一眼,他就会知道无意识的好处了。

校工会把早餐,而且时常还把午餐送到学生的房间;饮茶可到低年级公共休息室(一种学生休息室),或者就在自己的房间里烧水泡茶;晚餐是一天当中的正餐,学院的大厅里会为学校导师和学生提供晚餐。学院的教职人员——教学团队——在高桌(横向安放在大厅上层)前就座,而学生们则坐在下方与高桌呈直角的一条长桌(或几条长桌)前,这一摆放方式直接沿袭了中世纪宴会大厅的座位安排。

大学的一个学年分为3个学期,每个学期为期8周,每2个学期中间都有一段很长的假期。秋季学期始于10月中旬,一直到12月初,随后是一个为期6周的假期。春季学期(也称为“春秋学期”)从1月中旬开始直到3月中旬,随后又是为期6周的假期。夏季学期(也称为“三一学期”)从4月下旬直到6月下旬,随后是暑假,大约有4个月之久。不过,不要对这些漫长的“假期”产生误解。学校要求学生在假期事先为即将到来的学期完成大部分阅读。导师和其他资深学者在假期经常组织“阅读会”或到国外的旅行,而分为小组的本科生就会一起非正式地探讨学业。1931年,C. S. 刘易斯给他的一个学生提出如下建议,解释了安排假期的目的和应当如何“阅读”自己的主题:“至于假期(即暑假)中的阅读,我的基本看法是,假期应当主要用于阅读具体的文学文本,不要过多关注那些问题,要对那些故事、场景和风格了然于胸,并由此为审美评价打好基础。这样,开学后就能开展更加学术性的阅读。”

一个学生在进入牛津大学时怀着一个美好的念头,即他想主修什么专业(美国人的说法)或者“读”什么专业(英国人的说法)。通常他申请就读某个学院,是因为他特别希望跟着学院的某一位导师攻读学业。在通过入学考试(被称为“牛津大学文学士学位初试”)之后,申请人被大学的一个学院所接受,然后必须被该大学官方录取,或者将姓名列入大学官方名单。为了获得学位,学生必须在校学习9个学期,即3个学年,不过这些学期没必要一定是连续的。如果想获得一个荣誉学士学位,他一般要在校4年。在进入大学之后,学院会为每个学生指定一个导师,导师负责督促他的教育课程,给他提供一个阅读书目,从而为考试做准备;还会对他应该参加的讲座提出建议,以及与他碰面——通常每周一次——就他的阅读情况进行讨论,并且评价他的学习进展。如果学生从事的是语言研究,他可能会单独与导师碰面,并且通过翻译经典作品进行研习;如果这项研究更多的是小论文写作,导师通常会安排一次与几个学生会面,学生轮流写一篇论文,然后提交给这个小组,也提交给导师,进行评议。然而,到了年底,虽然会有评估学生学习进展的多项考试,但这些考试是基于学生到目前为止一般应当掌握的内容而设置的。在某个具体课堂上进行教学,比如说,希腊历史,然后仅根据在这个课堂上讲授了什么内容而设置一门考试,这种方式对于牛津大学来说是很陌生的。学校要求本科生在他们选择的领域去阅读原文——读柏拉图作品原文,而不是一本柏拉图的译本,也不是一本关于柏拉图哲学的书——然后要能够回答有关柏拉图及其作品的基本命题的任何问题,无论是否与他们的导师一起讨论过这个问题,或者他们的老师在课堂中是否提到过这个问题。“这将是期末考试要考的吗?”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出卷人以及/或者评卷人甚至都不是讲授这门课的人。

托尔金打算攻读通常所说的“古典之学”,即人文科学优等成绩学位课(“人文学”),这是牛津大学的古典人文学科课程,包括希腊语和拉丁语的文学、历史及哲学。在这门课程中,他需要通过两个主要考试:在他的第5个学期通过古典文学第一次考试(the Classical Moderations,简称mods),以及在另外7个学期后通过古典文学最终考试(the Final Schools,简称schools)。如果获得了荣誉学士学位,他将会有很好的机会去寻求某种学术性的职业;运气好的话,他将被选为他所在学院的研究员,余生将致力于传递他现在忙于汲取的知识。

现在回想起来,J. R. R. 托尔金是一种典型的20世纪牛津大学老师的形象——在导师的辅导课结束后漫步到高级公共休息室(供研究员聚会的休息室),嘴里衔着一只烟斗,眼睛凝视着一道看不见的地平线,思索着《贝奥武甫》中的某些深奥的文本要义,或者推敲着wasp1这个词的印欧语词根——很难把托尔金想象为某一类没有远大目标的本科大学生。事情的真相是,托尔金是一个具有非凡天赋的语言学家和语文学家,他相当轻松自如地学会了这类语言材料,他不是那些日子里所谓的“刻苦用功者”,这种学生把醒着的所有时间都用于在图书馆埋头苦读书本,认为积累大量的事实信息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当托尔金对某个题目产生兴趣时,他就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他去探究是因为他对于发现更多有关该题目的真相怀有真真切切的兴趣。如果眼下出现了别的使他更感兴趣的事情——比如伊迪丝的出现——他就会在学习方面产生懈怠。

托尔金在埃克塞特学院最初的两个学期里,由于没有合适的人选作为他古典文学的导师,所以他或多或少地处于一种自由自在的状态。他用这些空出来的时间来打橄榄球,参加各种俱乐部,如散文俱乐部、辩证法社团和辩论社,而没有将这些时间用来持之以恒地攻读学业。他还自己创办了一个俱乐部,致力于阅读报纸,举行辩论,以及就随心所欲的晚餐及餐后享用*草烟**等话题进行泛泛的讨论。事实上,这个俱乐部叫做“阿波罗斯蒂克斯”,意思是“那些钟情于放任自我的人”——他们的活动体现了托尔金的放任自我的观念。这既是他当时的观念,也是贯穿他一生的观念:邀约一群志趣相投的伙伴,驻足于烟雾缭绕的餐厅,谈天说地,说地谈天。牛津大学因本科生的普遍高调喧闹而声名狼藉,托尔金对于参与这种事并无反感。他曾经和一位朋友开走一辆公共汽车,驾车穿过小镇,后面紧跟着一群喧闹狂奔的学生。这种狂欢取乐被称为“恶作剧”,对此学校当局一般持警觉而宽容的态度,惩罚轻则小额罚款,重则开除学籍——被“赶出学校”,这是当嬉闹狂欢越过底线,从年轻人的活力宣泄变成了危害性的,或恶劣可耻的冒险行为时的惩罚。

走向哥特文化

托尔金之所以在研读拉丁语和希腊语的过程中停滞下来,部分原因是他对于这些语言感到相当厌倦了。他从那些词语的声音和形态中所获得的感官愉悦已消失殆尽。他的想象力越来越被北欧和日耳曼语系的语言所吸引,这些语言包括中古英语和盎格鲁–撒克逊语,还有哥特语。哥特语是某些极其野蛮强悍的部族所使用的语言,是这些部族导致了罗马的陷落。哥特语是最早得到证实的日耳曼语,只是在16世纪消亡了;这是曾经生活在黑海地区的一个民族所使用的语言,公元4世纪时他们被匈奴人驱赶到了巴尔干地区。就在这一时期,一位名叫乌尔菲拉斯的西部哥特主教为哥特语创建了一种字母表,并用它来翻译《圣经》的部分内容。

托尔金初次接触哥特语还是他在爱德华国王学校读书的时候。出于某种原因,一个校友在一次教会的义卖活动中得到一本由约瑟夫·赖特所著的《哥特语基础读本》(1892)。这个校友发现这本语法书是关于一种晦涩难懂的语言,而这种语言词汇量极少,学了以后对他来说也并无实际用途,于是他想到一个聪明的点子:把它卖给学校人尽皆知的语言行家罗纳德·托尔金。没过多久,托尔金就在学校辩论社中以哥特族特使的角色用该语言进行演讲了——确实令人印象深刻,但从辩论的角度来看却是徒劳无益的,因为其他人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在其他场合,他还用希腊语和盎格鲁–撒克逊语进行了辩论。尽管托尔金后来声称不喜欢戏剧,但他至少在青少年时代爱好过戏剧。)就托尔金而言,哥特语令人着迷之处在于,留下的资料足以推测出它的语言系统是如何运作的,包括语法、句子结构和构词法,但现存的语料中仍存在着诸多空白。他自娱自乐地创造了新的哥特词语来填补那些空白。以一种既非英语又非拉丁语为基础的语法和词汇创建他自己的个人语言,这是他迈出的第一步。从哥特语出发,托尔金继而开始从无到有地创建他自己的日耳曼类型的语言。他是如此投入,而且如此热衷于比较语文学的研究过程,以至于他不仅为他自己的语言创建了一种“当代”词汇,而且恰如语文学家重新构建现代英语词汇的印欧语系的词根一样,他还为他的词汇虚构了词根。

尽管托尔金在牛津大学的第一年渐渐远离了古典文学,但他选择了比较语文学作为一门选修课,而教授这门课程的不是别人,正是约瑟夫·赖特,也就是那本在爱德华国王学校激励了托尔金的哥特语语法书的作者。在世纪之交的牛津大学,赖特无疑是一个异类,因为这所大学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上层阶级方能驻足的一所学府。赖特于1855年出生于约克郡的一个工人阶级家庭,6岁时被送到一家毛纺厂做工,直至15岁他还没有开始学习看书识字。不过他一受到激励要自学阅读,他就变得永不知满足;他在厂里打工的同时参加了夜校的学习,而且出于一种把自己学到的知识传递出来的责任感,他教那些不识字的工友读书认字。这家毛纺厂关闭后,他因此也没了工作。然而他带着仅有的那点积蓄,时而坐船,时而步行,一路辗转前往德国的海德堡大学,终于在1876年抵达目的地。海德堡大学是德国历史最悠久的一所大学,始建于1386年。它在19世纪后期是欧洲顶尖高等学府之一,在法学、哲学和科学等领域享有很高的声望。在19世纪70年代,也就是约瑟夫·赖特到达海德堡大学之际,被称为“青年语法学派”或“新语法学派”的德国语文学家正在发展一种新的思想流派。这种思想流派研究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一种语言向前演进时,语音是如何变化的。例如,英国人将一具尸体埋入一个“墓穴”(grave),而德国人则把它置于一个“坟墓”(Grab)。演化的过程中,英语的这个发音从b转向v。新语法学派所提出的观点是,当一种语言在经历这样的发音转变时,所有的b就转变为v,或至少在一种特定类属中的所有发音,诸如所有在一个元音后面的词语尾部的那些b,就转变为v。因而可以通过研究发音转变的历史,将这些转变往前推断,从而推测出词语的词根。据此而论,“墓穴”(grave)和“坟墓”(Grab)源自于一个印欧语系的词根——*ghrebh,这个词根构成了与“挖”“刮擦”“掩埋”相关的词语。(在假设或重建的词根和词语之前都会有一个星号,以将它们与那些实际已在书面记载中发现的词语区别开来。)约瑟夫·赖特初次到访海德堡大学时只能够在这里停留11个星期,但他想方设法于1882年再次回到了这里。在赫尔曼·奥斯特霍夫教授的指导下,他学习了这一新的语文学思想学派,并于1885年获得了博士学位。1891年,就在托尔金出生的前一年,赖特成为牛津大学的比较语文学助理教授,并在这所学府度过了自己的余生。

托尔金在校时就开始创建他的个人语言,使用的是与比较语文学学家重建那些久已消亡的语言的词根时所用的相同的方法。跟着赖特学习比较语文学使他有机会进行真正的研究,并且能够师从一位真正的大师。他可能还感到与脚踏实地的赖特呆在一起更亲切自在,因为这与他在古典文学的更具贵族气的环境中有所不同,古典文学总是带有一缕休闲阶层的气息,而赖特即使置身于牛津大学的象牙塔中,也永远不会忘记他的工人出身。托尔金本人的背景并不是与赖特相似的工人阶级,但两者都来自这样的社会阶层:他们都知道要通过拼命奋斗才能获得接受教育的资金,没有人会把这笔钱主动放到他们手中。在赖特的指导下,托尔金重新获得了他的学术使命感。

精灵语的根源

约瑟夫·赖特鼓励托尔金去探索威尔士语,越过那些曾经在托尔金中学时代吸引了他的动听的声音,去探究这些词语是什么意思。于是,托尔金初次涉足了奇异而多彩的中世纪威尔士文学世界。在那里,人可以变成鹿、野猪、狼,还可以再恢复为人;在那里,诗人可以召唤树木,让它们击打自己的树枝,以此来哀悼国王的去世;在那里,一个巨人会穿越爱尔兰海,去拯救他那在婚姻中受到虐待的妹妹。这种语言的诗歌是基于这一前提创作的:“只要照管好声音,意味自然会出彩。”2(正如刘易斯·卡罗尔在《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所说。)威尔士诗歌创作的基础是一种头韵与行内押韵的系统,与构建一种逻辑的或语法上清晰可辨的线索相比,更重要的是力争符合这种“谐和乐声”(cynghanedd,发音为kung-hahn-eth,其字面意思是“共同奏出谐和乐声”)。声音和词语的聚集应当唤起而不是阐释诗人的意味。这种语言对自身声音的钟情与托尔金对语言魅力的感觉遥相呼应。他曾尝试这样解释威尔士语对于他的魅力:“绝大多数讲英语的人……都会承认,‘酒窖之门’(cellar door)是‘美好动听的’,尤其是当它的意涵(以及它的拼写)被剥离之后。比如说,要比‘天空’(sky)更加优美,而且远比‘美好的’(beautiful)更加美好。那么,对我而言,威尔士语中的‘酒窖之门’数不胜数。”他继续进行创造语言的游戏,威尔士语成为后来的辛达林语的基础,这是他的精灵之语,其语法几乎与中世纪威尔士语的语法完全相同。

托尔金还开始自学芬兰语,这是一种非印欧语系的语言,不仅与匈牙利语及西伯利亚北部的一些语言有关联,而且与土耳其语及某些其他中亚语言也有关联。这是另一种具有显著音乐性的语言,由较长的、跳跃奔放的词语构成,这些词语听上去就像一条奔腾着冲过岩石的河流。托尔金在校时就接触到了芬兰的民族史诗《卡勒瓦拉》,他非常希望读它的原作。那陌生的语法体系使学习过程很艰难——芬兰语是一种被称为黏着语的语言,那些长长的、富于音乐感的词语更像是自在自足的完整句子,它们由数量众多的语法元素“黏合”在一起。托尔金没能靠自己完全读懂《卡勒瓦拉》,但他获得了足够的灵感,以芬兰语为基础创建了另一种语言,他将其称为昆雅语。

在学习这些新的语言的过程中,托尔金用了大量时间来阅读这些文化中的神话传说。一方面,在比较语文学和历史语文学之间一直存在着一种紧密的联系,另一方面,它们和神话研究之间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部分原因是这些神话含有重要的文化信息,往往成为被保存下来的最早的文学类型之一。因此,那些整天忙于梳理古籍、寻求古代词语之意的语文学家必须通过上下文来解读这些词语,以推测这些词语的真正含义。然而,神话通常是一类奇异故事的集合,要推测出神话中词语的意思首先往往需要推测出故事本身讲了什么。(例如,19世纪德国的语文学家之一,提出了声音的迁移理论的,正是童话收集家雅各布·格林。)

尽管如此,当托尔金必须参加他的第一轮考试时,这个大学荣誉学位考试再一次证明了他没有能力去应对那些对他没有吸引力的科目。这种大学荣誉学位考试要评定等级,从第一等到第四等,大致相当于“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这样的成绩。托尔金在他的古典文学考试中经努力获得了第二等级,成绩良好,但这对于一个有抱负的学术追求者却不是那么理想的。不过,他的比较语文学的考试成绩是“绝对”的第一名,真正在所有方面都完美无缺。埃克塞特学院的院长向托尔金建议,也许他应该考虑从古典文学方向改为英语语言文学方向,成为一个语文学家。毫无疑问,托尔金如释重负,表示同意。对于一个命中注定要成为大学教授的人,托尔金把精力放在学习他最擅长和最热爱的科目上,这看上去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恋人重聚首

尽管托尔金在牛津大学找到了他学术上的最爱,但他并没有忘记自己倾心追求的浪漫恋情。他对摩根神父做出了承诺,在他年满21周岁之前,他无论如何都不会与伊迪丝有任何联系,他信守了自己的诺言,分毫不差。1913年1月3日半夜12点零1分,也就是他年满21周岁的当天晚上,就在他承诺的日子到期的那一刻,他坐下来,给伊迪丝写信,向她求婚。

从表面看,他收到的答复并不乐观。伊迪丝回信说,她已经与乔治·菲尔德订婚,此人是她在学校的好友莫莉的哥哥,莫莉住在切尔滕纳姆,是因为她伊迪丝才搬到了那里。不过,伊迪丝还告诉他,她之所以与菲尔德订婚是因为她觉得这可能是她唯一的结婚机会,她不相信在分离了3年之后,托尔金仍然爱着她。她也许没有充分意识到在家人反对下恋人间的长久分离这一家族传统在托尔金心中的分量:托尔金的父母在结婚之前忍受了长久的分离,不知托尔金是否意识到,摩根神父其实创造了这样一种处境,使托尔金重演了父母的分离之苦。无论摩根神父出于何种用意,有一点似乎是可能的:托尔金之所以对伊迪丝的爱恋经久不渝,一个原因在于他把父母的人生当作了自己的榜样。他的母亲一直在等待他的父亲;他的父亲特意为了满足梅布尔家族对女婿的要求,远赴异国。托尔金自认为在履行同样的使命以赢得伊迪丝;他将竭尽全力劝服伊迪丝在这场浪漫恋情中扮演她分到的角色。

于是,1月8日这天,托尔金乘火车前往切尔滕纳姆,去与伊迪丝会面,而就在当天晚上,他俩订婚了。伊迪丝将婚戒退还给乔治·菲尔德,并承受了这一行为引发的强烈的谴责和愤慨。托尔金回到牛津,参加了荣誉学位考试,同时给摩根神父写信,告诉他自己与真爱复合了。幸运的是,摩根神父意识到,是时候放手不再干涉托尔金的恋爱生活了,所以他接受了两人的订婚。他不再是托尔金法律上的监护人,但他仍然认为自己对这个年轻人负有道义上的责任,而且还继续为他提供经济援助,负担他的助学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他能接受两人的订婚这一点对托尔金来说是极其重要的。

虽然伊迪丝愿意承受因她放弃未婚夫而招致的社会谴责,但放弃她的宗教信仰就成为一个更有争议性的问题。托尔金态度坚决,她必须皈依天主教。对他而言,这是毋庸置疑的。他本人的信仰就是他的身份的界定因素之一,而他坚信,他的母亲为了一家三口的宗教信仰,本质上成为殉道者,所以任何让他偏离天主教教会的想法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不过,在爱德华七世时代的英国,尽管人们的理想是整个家庭信奉共同的宗教,但如果家庭中有某个成员属于不从国教派,因而导致信仰的分化,这也并非异乎寻常。托尔金的祖父约翰·萨菲尔德就曾经是一个循道宗教徒家庭中的一位论派信奉者。而为什么托尔金夫妻两个不能够就宗教信仰上各行其道而达成一致,并就他们孩子的宗教问题达成某种协议,我们不得而知。

在很大程度上,伊迪丝信奉英国国教是出于方便,而不是信仰。毕竟,英国国教是英国人默认的宗教。她并不在乎去不去做忏悔,而且她似乎并不需要从教堂获得精神上的慰藉,无论是英国国教教堂还是天主教教堂。宗教对于她的重要性在于其社交性,因为在英国,教区教堂通常具有这种社交作用;但宗教对于她的重要性还在于这是展示她的音乐才华的地方,让她有机会为教堂活动弹奏风琴。参与教堂活动使她获得了自己的社会地位,也取悦了同住的杰索普夫妇。皈依天主教将使她成为一个被抛弃者,就像梅布尔·托尔金所遭遇的那样。托尔金要求伊迪丝转变宗教信仰似乎受到一种愿望的驱使:要让自己的生活追随父母的生活,要让自己未来的妻子重演他母亲的人生。至少有一部分原因是这个。在许多方面,伊迪丝具有与梅布尔相似的独立精神和富有活力的性格。不过,梅布尔转变信仰是为了证明她对上帝的爱;而伊迪丝被要求转变信仰则是作为她是否爱托尔金的一种考验。她经受住了考验,但并非心甘情愿。

正如伊迪丝所担心的,她向杰索普夫妇告知她即将转变宗教后,他们并不能接受这一点。杰索普先生——一个她一直称为“叔叔”的人——要求她一旦找到新住所,便离开他的房子。也许是为了表明自己的独立性,伊迪丝决定不搬到离托尔金更近的牛津,而是搬到了位于伯明翰附近的一个城镇沃里克。1913年春天,她在那里和她的表亲珍妮·格罗夫一起居家度日,在伊迪丝的童年时期,珍妮·格罗夫就与伊迪丝母女俩生活在一起。唯一的问题是,沃里克的天主教牧师对于准备伊迪丝的皈依仪式一点都不上心。在这种情形下,她不太可能会对这一过程感到愉快。她开始感觉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所有的牺牲似乎都要她来承担,而托尔金则生活在象牙塔里。此外,尽管她的新未婚夫真心实意地爱着她,而且与他们在福克纳太太的住宅度过的那些青春岁月相比,他的未来前景显然有了很大改观,但长达三年的分离中两人各自朝着不同的方向行进。托尔金始终将这段恋情保密,没有告诉他的那些男*伙伴性**们。这是很容易做到的,在两人被迫中断联系的那几年里,他只要表现得好像他生活中的那一面并不存在就足矣。同样,托尔金和伊迪丝之间的纽带始终是情感方面,而非知识方面。尽管她会接受这一事实,即托尔金的智力才华有可能让他成为一名教师或教授,并以此谋生,但直至他俩走到人生的终点,她也从来没有参与过托尔金人生的那一面。在托尔金看来,曾与之在青春期共同分担所有悲伤忧愁的伴侣已然成为一个独立的关注家庭利益的年轻女士。而居家度日以及当地社交生活的琐碎杂事会使他厌烦生惧。

研究中古英语之中部方言的人

伊迪丝搬到沃里克安顿下来的同时,托尔金也转入了英语语言文学学院。他的新导师肯尼思·赛瑟姆是盎格鲁–撒克逊语和中古英语的专家,这两个领域皆为托尔金心之所向。就在托尔金开始跟着他学习之际,赛瑟姆正着手研究某一版本的《丹麦王子哈夫洛克的叙事诗》,这位王子是一个孤儿,他的监护人把他放逐了,以阻止他合法获得王位。(当然,他被一个心地善良的渔夫收养了,并最终夺回了自己的王位,还回报了他的养父——皆大欢喜的幸福结局。)尽管托尔金早已阅读了许多赛瑟姆指定的文本,但这位新导师却要他特别关注盎格鲁–撒克逊方言向中古英语演变过程中的语言问题。大约就在此时,托尔金欣然接纳了中古英语中的中部方言,不仅将其作为学术研究的一个课题,而且作为自己祖先的语言,即古代萨菲尔德人使用的语言。

在托尔金阅读的文本中有一首诗《基督*天升**》,作者是一位名叫基涅武甫的8世纪的盎格鲁–撒克逊诗人,这是英国文学史中出现的最早的有名字的诗人。现今保存下来的《基督*天升**》的最早手稿出现在10世纪的《埃克塞特之书》中,这部书受到严重损坏,而且这首诗的第一部分遗失了。不过,这首由三部分组成的叙事诗的第二部分包含了诗人的“签名”,他的名字用日耳曼古代如尼文字母写出,而不是用与文本相同的罗马字母写出。虽然基涅武甫的诗歌几乎完全为宗教内容,但在20世纪初,人们相信,他还可能是同样收集在《埃克塞特之书》中的90多首盎格鲁–撒克逊谜语的作者。在叙事诗《基督*天升**》中,托尔金还读到了这样的诗句“欢呼吧![埃兰黛尔],汝乃最睿智明亮的天使,降临到这片中洲之土的人间”(éala!éarendel engla beorhtast ofer m -dangeard monnums ended)。若干年以后,在回复某人询问有关他小说中的名字来源的一封信件的草稿中,托尔金回忆道,在他最初学习盎格鲁–撒克逊语时,当他不经意间读到“埃兰黛尔”(éarendel)这个词语时,当即被它的美感所打动。这个词语的上下文表明它指的是一颗星辰或者一个星座。于是,在一年之内,他写了一首诗,“埃兰迪尔”(Eärendil)成为诗中一个英雄的名字,按照标准的神话方式,他被神化为天空中一个永恒的水手,为那些看见他的人们带来希望。在他信件草稿的一个脚注中,托尔金写道,在《布利克林布道书》(一部10世纪后期的布道和宗教叙事集)中,“欧伦黛尔”(éorendel)这个词语被用于施洗者约翰,似乎是把施洗者看作基督的一位使者。基涅武甫的诗歌《安德烈亚斯》是关于圣·安德鲁的传教活动的一个故事,这首诗表明作者非常熟悉航海活动,这是托尔金的埃兰迪尔形象汲取的另一个来自基涅武甫的特征。

托尔金正迅速地扩展他的欧洲语言知识。到目前为止,他已经能够阅读英语在历史上的所有形式,以及法语、西班牙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哥特语、威尔士语、芬兰语和古斯堪的纳维亚语。然而,1913年的夏天,他接受了一份为两个墨西哥男孩做辅导老师和陪护的工作,这两个男孩要同另一个男孩以及他们的两个姑妈一起进行穿越法国的旅行,这一行人全都讲西班牙语,几乎或完全不懂英语。托尔金有些沮丧地发现,不仅他掌握的贫乏的西班牙语不足以使他和他的委托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他基本上是通过接触摩根神父本人说的西班牙母语学到一些西班牙语的——而且他的法语也完全不能应对实际的旅行需求。如果你通过“学术性的”方式去学习一门语言,上述状况就很容易发生,因为你的侧重点是能够阅读文学批评(这种类属通常有难解的专业术语,它们完全脱离了现实世界)和文学文本原文,而不是通过“对话”去学习一门语言,后者的侧重点是口语表达,而且更重要的是,后者是能够通过词语在空气中传播的声音,而不是它们在页面上出现的形状来识别它们。理解一种口语需要把握一定的语速,而且要几乎下意识地去识别词语;人们说话时语速是很快的(如果一个人对某种外语的理解能力有限,那么听人讲这种语言往往感觉对方在以惊人的语速说话),而且在下一个词语说出来之前并没有时间在词典里查一下听到的前一个词语的意思。托尔金遭遇的语言尴尬导致他对所有与法国有关的事物都很厌恶——他喜爱巴黎这座城市,但却日益鄙视法国人。后来在生活中,托尔金说道,“我讨厌法国式烹饪”,并将其与“原汁原味的食品(未经冷藏的)”作对比。他对法式烹饪的反感很有可能要追溯到这次旅行。

此次旅行与托尔金之前的大陆旅行经历形成了一个极大的反差,那次是前往瑞士阿尔卑斯山的一次旅行。那是在他进入牛津大学之前的那个夏天,他和弟弟希拉里,还有他们的姨妈简以及另一个家庭一起去的,他们在那里露营住宿、徒步远足。那次旅行中他们还逃过了一次灾难,他们一行人突然遭遇了由积雪融化引发的岩石滚落,滚滚而来的岩石差点将托尔金从狭窄的山间小道撞落下去。然而,托尔金却将这一突发事件视为整个快乐假期的一次冒险行动。而此次法国旅行远非圆满。这一行人顺道前往布列塔尼,这是托尔金急于探访的地方,因为当地的语言布列塔尼语与威尔士语有着密切关联。然而,他们把所有时间都用在了迪纳尔,一个令人兴味索然的海滨度假地,出现在这里的全是像他们这样的游客。但真正的灾难有一天突然袭来,当时托尔金,还有他的一个委托人,以及两位姑妈中的一个,正在街上行走,忽然一辆冲上人行道的轿车将这位姑妈撞倒了。托尔金安排船只将这位姑妈的遗体送回墨西哥,同时与这家的其他人告别,假期就这样结束了。

风暴前的宁静

回到了让他具有安全感的牛津,托尔金很高兴又见到了他的茶友会和巴罗社同伴G. B. 史密斯,他是牛津大学基督圣体学院的住校生,也在攻读英语语言文学。而R. Q. 吉尔森和克里斯托弗·怀斯曼两人现在剑桥大学就读,但四个朋友并没有受到英格兰两所最知名的大学之间传统的竞争关系的影响,仍然保持着联系,而且只要一有时间就会设法碰面。与此同时,伊迪丝还在为她加入沃里克的天主教堂做准备。现在已经到了托尔金将他生活中的两面——学术生活和恋爱生活——汇合起来的时候了。他向茶友会和巴罗社的伙伴们宣布了他的订婚消息,并得到了他们的祝贺,但似乎没有得到他们的理解。至于伊迪丝,她会收到来自她未婚夫的信件,但当信件中是关于他的校园生活,诸如晚餐聚会、观看电影、学院俱乐部、辩论会、网球以及划船等时,就会使她恼怒不已。尽管如此,1914年1月8日,也就是两人重新聚首一周年的日子,天主教教会接受了伊迪丝,不久之后这对恋人就正式公布订婚了。

托尔金愉快地度过了这一学年剩余的日子。他没有为大学的社交应酬所困——而且再也没有被他复杂的浪漫恋情弄得那样心烦意乱——以至于忽略了他的学业。而且事实证明了他从古典文学方向转为英语语言文学方向是多么明智:他获得了英语语言文学的斯基特奖。他用这笔奖金购买了一些有关中世纪威尔士语的书籍,还有一些根据威廉·莫里斯的日耳曼神话写出的“中世纪传奇故事”。莫里斯本科时也曾就读于埃克塞特学院,是维多利亚时代后期的一位博学多才之士,他同时涉足的领域有社会主义政治学、室内装饰、图书出版和小说创作。时至今日,他最广为人知的一点也许就是他是“工艺美术运动”这场艺术运动的指明灯之一,他追求的独特风格是返回到工业化之前的手工美学(他还是“莫里斯安乐椅”的设计者,这种椅子今天被视为“使命派”风格家具的原型)。莫里斯的文学创作同样有中古风格,他以散文和诗歌的混合风格重现了黑暗的中世纪欧洲生活,令人想到早期史诗的结构;从本质上看,它们是模仿中世纪故事而创作的现代小说,而中世纪故事是托尔金正着手研究的对象。对于一个声称极少读小说的人来说,莫里斯的故事敞开了一扇具有各种叙事可能性的新世界的大门,提供了一种将现代社会之前的前人心态融入一个现代叙事样式的方式。

在1914年的暑假期间,托尔金和伯明翰圣堂教区的一位牧师一起探访了康沃尔郡。他们在环绕蜥蜴半岛的乡间漫步穿行,托尔金更是被粗犷野性的康沃尔海岸那远近驰名的美景所吸引,那里峭壁巉岩,劲风呼啸,日复一日,永不停息地承受着来自大西洋的海浪的冲击。蜥蜴半岛是兰兹角的所在地,兰兹角在不列颠主岛的最西端;如果一个水手从此地港口向西航行,在他抵达北美之前不会遇见任何陆地。康沃尔郡还是不列颠岛讲凯尔特语的地区之一,尽管康沃尔语——另一种与威尔士语3有着密切关联的语言——自18世纪以来几乎已不再被人们使用了。康沃尔郡有大量的民间传说是关于巨人、美人鱼和数不胜数的“小矮人种族”,如小精灵、树精灵和门环精灵。从兰兹角向西望去,就是传说中消失的里奥纳斯城的所在地,这是英国亚瑟王时代被海浪淹没的亚特兰蒂斯岛;据说锡利群岛就是原先那片富饶美丽之地唯一的残存处,过去的群山之巅孤零零地从海涛中显露出来。英雄特里斯坦与伊索尔特之间的悲剧性恋情是亚瑟王传奇中最有名的故事之一。特里斯坦是里奥纳斯城的一位王子,故土洪水泛滥,他随着海波漂流。根据民间传说,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下,还是能传出里奥纳斯城的许多教堂发出的钟声。康沃尔郡的景观和传说长久地驻留在托尔金的心中,令他心向往之。然而,人们公认的欧洲人记忆中最美好的夏天之一,即将像里奥纳斯一样,淹没在世界风云变幻的惊涛骇浪之中。1914年6月28日,奥匈帝国的继承人弗朗茨·斐迪南大公在访问萨拉热窝期间,遭到一个塞尔维亚民族主义者的*杀暗**,随着7月28日奥匈帝国向塞尔维亚宣战,国际局势的发展失去控制;为支持其盟友,俄国进行了战争动员,导致德国于8月1日对俄国宣战,并于8月3日对法国宣战;德国于8月4日在进攻法国的途中入侵比利时,这促使英国参战;等到1914年的秋季学期开始之际,第一次世界大战就像一头凶悍的巨兽般席卷了整整一代人。

注释

1 wasp是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的简称,意为盎格鲁-撒克逊族裔的白人新教徒,现在可以泛指信奉新教的欧裔美国人。——译者注

2 出现在卡罗尔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take care of the sounds, and the sense will take care of itself是对英语谚语“Take care of the pence and the pounds will take care of themselves.”的戏仿,该谚语的意思是“积少成多”或“省小钱,成大富”,可引申为“小事留心,大事方成”,而直译就是“只要照管好便士,英镑多多自然来”。——译者注

3 威尔士语是英国威尔士当地的传统语言,是属于凯尔特语族的语言。凯尔特的许多部落于公元前5世纪稍后一些时候进入不列颠,后来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不列颠后把威尔士人赶到了西部。威尔士人在那里继续保持着本民族的特点,坚持使用他们的凯尔特语。这种语言接近康沃尔语。——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