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长春市民姚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说他有一套大禹奥城的房子,从2019年开始出租,与租户签了三年的合同,可到今年11月,租户没打一声招呼就搬走了,搬走了没啥,可等姚先生回到自家房子一看,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房东 姚先生:
2019年6月12日租给李某一家,租金1400元押金1000元,合同上是三年,这是住一年半了,搬走了没通知我。

姚先生说,当他来到自家房子的时候,门上贴着水电欠费单,屋内家设施也被不同程度的损坏,租户留下的1000元押金根本不够赔偿损失。


房东 姚先生:
租的时候屋里是全新的,因为刚装修完,我家现在床没有了。







房东 姚先生:
正常居住谁也不能造成这样,现在就跟*迁拆**似的。
姚先生发现屋内被损坏后就联系了租房人李先生,但是对方一直没接电话。

后来,姚先生就联系上了李先生的母亲。
房东 姚先生:
给他妈妈打电话是接,但是语气不太好,这么跟我说:“你愿意咋折腾咋折腾,你要钱我肯定是没有”。



为啥正常居住能把房子损坏成现在这样?租房的一家为什么突然搬走呢?为了了解情况,姚先生再一次拨打了租房人李先生的电话,但是依旧无人接听。随后,姚先生又联系了租房人的母亲。


房东 姚先生:
那些东西我想知道是怎么坏的?
租房人母亲:
怎么坏的,住坏的,想要租房子还想哪也不碰,上哪找去啊?


房东 姚先生:
平时都几个人住吧?
租房人母亲:
就我们老两口,还有个小孩子。
记者:
你好阿姨,我们是《守望都市》的,之前你们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
租房人母亲:
就是给他破坏啦。
记者:
租赁合同上,如果损坏的话,是需要赔偿的。
租房人母亲:
啥合同,啥损坏,租还有不碰的?我们老头有病了,我还管他那些事?

记者:
现在能不能联系上您儿子,阿姨?
租房人母亲:
上哪联系去?
房东 姚先生:
你看你也听见了,态度就这么强硬,没有解决的心。他家应该是有什么难处,但是有难处也得面对面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她还这种态度,我就准备起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