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政策 (互联网金融政策法规基本知识)

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政策,互联网金融法律与政策

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政策,互联网金融法律与政策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进行了明确规定。被业界称为互联网金融“基本法”。

业界与公众普遍认为,中国互联网金融有望由此告别“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野蛮生长”时代,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草根”的小微企业和普通居民也有了更多融资和理财的选择,互联网金融将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

靠“讲故事”提升市值将受抑制

由于互联网金融自萌芽起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因此借助“互联网金融”进行市场管理的公司不在少数。此次“意见”明确定义互联网金融为: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此外,“意见”明确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业内人士表示,未来有金融机构牌照的互联网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而由于行业壁垒的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浑水摸鱼靠“讲故事”提升市值的行为将受到抑制。

监管将实行“分业监管”

“意见”明确要求,未来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既要简政放权实行“宽监管”,也要“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在具体监管职责划分上,人民银行将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P2P)和网络小额*款贷**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北京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表示,实行分业监管有利于创新,创新在确定性之下,可以得到预期的保障,但也有业内人士担心分业监管可能会带来监管漏洞。

关注焦点

网络*款贷**平台将不能提供担保职责?

“意见”中明确了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并且明确了P2P平台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人人聚财创始人许建文表示,这意味着P2P平台将不能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职责。意见将结束P2P平台打着“信息中介”的旗号悄然做起资金池,实际上就是非法集资等“挂羊头卖狗肉”的乱象。

邦帮堂董事长寇权表示,“信息中介”身份和属性,意味着部分P2P平台以理财产品的名义进行宣传并不合规。合规的“信息中介”平台肯定不能汇集资金,包括投资者资金都要进行第三方托管,平台自身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担保,平台不能承担信用流动性风险,不能承担*款贷**业务或开展受托投资。

有分析认为,P2P平台接下来会面临进一步分化,靠做资金池走监管漏洞的平台会很快倒闭,而“好孩子”会在更规范的监管环境下更好地成长。寇权表示,未来不符合监管标准的平台将被“吃掉”,如果不加以纠正,未来十之八九的平台可能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支付宝、微信支付今后能付多大额度?

伴随着手机支付的兴起,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的界定,牵动着阿里旗下的支付宝、腾讯旗下的微信支付的神经。

指导意见中,确认了第三方支付,明确了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此外,央行指出,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不过,并未对第三方支付限额作出具体规定。

此前支付宝、微信因为第三方支付限额一直暗暗较劲,央行去年下发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有网友调侃“我妈管不了我花多少钱,央妈能”。

在本次意见中,除了将第三方支付定性为“小额”外,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的,应清晰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

互联网金融资金全都给银行存管?

意见要求,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由于互联网金融公司具有“非法集资”的雷区,所以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公司都避免设立资金池而选择将资金托管出去。虽然此前不少“先行者”已经对银行资金托管模式进行了探索,但目前的主流资金托管模式仍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托管。

一名银行业人士表示,在托管关系中的各方需承担不同的权利义务,而存管的定义则更为模糊,开设一个存款账户也可以称为存管,自由度更大。此前已经有多家银行,如民生、兴业等为资金存管业务开路,现在指导意见终于出台,各银行存管类业务可以随时上马了。

翼龙贷CEO王思聪表示,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具有商业性质,因此透明性会受影响,而银行受银监会监管,更为公开透明,“目前银行和平台两方面对存管业务兴趣都比较浓厚”。

如何影响居民“钱袋子”?

动动手指就能给亲戚朋友转账、给信用卡还款,上网购物、吃饭打车用手机就能结账,存款不再放银行而是购买余额宝或P2P理财——这是市民刘玉茹渐渐习惯的生活,也是互联网金融日渐渗透的一个缩影。

白领陈燕在P2P平台“乐贷通”投资了十几万元积蓄,超过10%的年化收益率让她很满意。但几个月后,这家平台出现提现困难,陈燕的本*血金**本无归。

“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和投资*权人**益保护的纲领性措施。如要求个体网络借贷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要求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明确由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专家认为,随着未来一系列细则落地,互联网金融将更显著地影响我们的“钱袋子”:对互联网支付“小额、快捷、便民”的定位,或许会让高度依赖支付宝、微信支付的年轻人改变购物转账习惯;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保险的相关规定,让消费者在拥有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可以尝试更多“赏月险”“高温险”这样好玩又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内蒙古新闻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