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 看民办教育浮浮沉沉

日前,“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在国家博物馆布展完毕,正式对外亮相。本次展览充分展示了40年来特别是*党**的*八大十**以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伟大变迁,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非常值得一去,小编相信当中有许多考点,让大家可以直观感受,迅速记忆。

改革开放40年教育篇,改革开放40年教育实践

1,从无到有

改革开放前的20多年里,民办教育在中国几乎绝迹。因为“旧教育”是1949年后社会主义浪潮的改造对象。

1978年夏,恢复高考第二年,北大医院的一间传达室里,一群学子正在紧张地补课。上课的老师来自北京四中,学生则是四中和周边单位的职工子弟。黑板、桌椅等都是临时借来的。

这不是一家教育系统内的普通高中,而是一群想要上大学、想靠知识改变命运的人主动汇聚到一起,在民间自教自学,自己“收费”,自我管理。

改革开放40年教育篇,改革开放40年教育实践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文化补习应运而生。那时每到晚上,很多大中小学教学楼灯火通明,各间教室坐满了参加各种辅导班的学员。由于学员的年龄、学历、职务不尽相同,学习要求自然也五花八门,于是出现了多种形式办学:如开办电大辅导班、中复班、高复班等;将课程依难易层次划分成初级、中级、高级;在形式上为学员提供面授、电视教学、自学辅导多种学习选择。满足了成人教育的需求。

1982年,君谊星星教育集团的前身“宜文文化补习学校”也正是伴随着这样的需求,开办起来。10年间各类学生培养了有5000余人。

最初那几年,办培训班始终处于灰色地带。没人说他们违法,也没人承认他们的合法身份。直到1987年7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第一次明确了此类补习班性质和地位:社会力量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办学的补充。

改革开放40年教育篇,改革开放40年教育实践

2,伴随改革野蛮生长

更大的改变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国家对民办教育的鼓励政策进入了快车道。

1992年9月,原国家教委根据*小平邓**南方谈话和十四大精神,公布了《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要特别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继续教育、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和助学性质的高等教育为主的各类教育。”

次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又明确提出,国家对民办教育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16字方针。

对此,时任海淀区教育局局长王家骏回忆称,当时北京市教育部门的领导对放开民办学校有点迟疑,怕对公立学校造成冲击。有人担心,“民办学校办垮了无所谓,办好了,公立学校怎么办?”但此后的事实证明,公立学校与民办教育并行不悖。

改革开放40年教育篇,改革开放40年教育实践

民办教育发展伊始,无论其办学积淀、办学规模、办学层次,抑或政府信任、财政支持、资源获取、社会认可等方面都无法与公办学校相比,处于劣势地位,但民办教育这棵幼苗破土后,能顽强生存,并不断壮大,得益于对人们渴求办学模式多元化和增加教育供给方式多样化、选择性的直接、迅速回应。

譬如创设现代的、温馨的教育氛围,满足一部分人对教育环境选择的需求;举办寄宿制学校,解决部分家长无力照顾孩子的需要;成立艺术学校,开设各种才艺课程,满足对孩子兴趣特长发展的需要;开办双语学校,引进国际课程,满足家长送子女出国留学的需要等等。

90年代的民办教育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蓬勃发展。1993年北京市第一批民办学校批准成立,君谊中学位列其中;1994年尹雄创办了巨人教育;1995年,前身为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勤工俭学中心的昂立教育启动了英语培训业务……

改革开放40年教育篇,改革开放40年教育实践

3,从教育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初期的民办学校,走的是拾遗补缺的道路,但由于它打破了国家统一包揽办学的格局,实现从教育“国家模式”向“社会模式”的转变,也就是从政府办学的单一主体向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多重主体转变,民办教育的探索为后来的教育创造了一个更具竞争性的环境,并推动公办和民办教育真正形成共同发展的格局。

1997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第一部专门规范社会力量办学的行政法规。《条例》提出:“社会力量办学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这标志着,民办教育的地位终于从“补充”转变为教育组成部分。虽然《条例》中仍规定:“国家严格控制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机构。”但这对民办教育来说,无疑是翻开新篇章的重要节点。

改革开放40年教育篇,改革开放40年教育实践

此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浪潮的推进,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需求越来越旺盛,民办教育迎激流而上,在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上取得了飞跃式进展,在我国的教育事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确立了民办教育的地位:“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这是国家赋予民办教育的崭新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