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职的107天 (被离职了61天)

上周五又跑到法院再次递交了核算资料和诉讼状,负责案情的书记员因为孩子的事情还没有上班,递交给了暂时负责的书记员。下面就是等待着下判决了。

周一时再次听说了公司方律师到公司和女人事见面的事情,有同事问:是不是要下判决有结果了?没有听到任何的消息!有消息了律师会在第一时间通知的。一审开庭时,公司方明确表示不愿调解,证明了是要打到二审的节奏。好吧,谁让人家是具有所谓的国企背景下的国内合资企业呢,并且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财大气粗的是不屑一顾的和我这个微不足道的小员工一般见识的。各位看官,本人在挑战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岂不是有些不自量力呢?!说我傻也罢,说我轴也罢,说我什么都好,就是不让自己的事情成为不堪回首的往事,最起码拿出来堂诘诃德般的精神挑战了!不做键盘侠,不做玻璃心!

最近几天又知道了些许对待工伤员工的毁三观的事情。前面提到过一位差点被医院判定要截肢的前同事,知道了了前东家的骚操作!住院期间所有的费用给报销,但是想尽办法不让去做伤残鉴定!去做了会怎么怎么样。以前的认知是有工伤问题了,一般情况下公司会积极的配合员工办理认定让员工的权益最大化,可是还是有些玻璃心了!前东家的作风一贯是一旦支持员工认定了工伤,会有赔付风险,并且会影响到某些人的升迁之路。好吧,试看苍天饶过谁。

某总升迁了,到了总公司的生产管理部任职总监的职位,可是还在兼任这边的财务副总职位,嗯,有了财权才是“太上皇”!手下的副总呢也顺利的升职位到了研发中心的总监助理,也另谋高就去了。据说要从手下面的中层管理中提拔一位做副总,看是女人事还是负责现任生产的经理谁在某总中的地位高了,内卷继续开始!东三省某地的分厂的法人也从某总变更为手下和女人事为夫妻的某位了,某位据说在总公司为校招,因为情商过低多年未升职,一气之下愤而离职。赋闲在家多日,被前文提到过,到了漂亮国任职副总的某总介绍到了前东家。这位到了前东家后,看到女人事后,两眼放光,结为夫妻,真的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到了东三省某地后,顺利的运用一切方法把前负责人顺利的让出了总负责人的职位,又顺利的运用方法让前负责人离开了公司。人哪,总是有私心的,怪不得佛教中的地藏王菩萨会说“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他老人家这么大的愿力怕是也改变不了这些人的利欲熏心!内卷到如此地步也是没谁了!这位分厂总负责人也在十二月份的体制变换中顺利的被更改为法人,成功的再次上位。上位的同时,“太上皇”也能更好的操控一切了。

最近也看了很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判决,感觉要和财大气粗的公司方进行劳动争议的案件很难!行政干预太重不说还要面临收入锐减和精力,更何况又要和一个上市公司来打这种官司呢?被公司方的人事和部门经理套路着不说,还要面对一审法院法官的漠视。谁让咱没有进去体制内,谁让咱没有在体制内的父母,谁让咱是个平头老百姓呢。继续为了个人那点微不足道的所谓尊严去战斗。不想走极端,因为身上还有无穷无尽的担子没有完成!

被离职了61天,被辞职的107天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为啥,为了那点微不足道的所谓“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