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金平法院勐拉法庭“零成本”高效解纷争
近日,红河州金平县人民法院勐拉人民法庭提前介入,通过诉前调解圆满化解八起香蕉苗买卖纠纷系列案件,将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止发在诉前,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2023年7月,王某、马某、李某等8人分别向被告龙某某所经营的金平县者米乡香蕉苗育苗基地购买抗病种蕉苗,后因蕉苗问题,导致8名原告种植的蕉苗在短期内相继出现黄页、裂开等问题,2023年9月20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按照每株3.5元价格进行赔偿,10天内结清,并签订《赔偿协议》。但龙某某未如约履行,并表示该协议并非自愿签订,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王某、马某、李某等8人向勐拉法庭提起诉讼。


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较多,当事人情绪激动,法官第一时间对材料进行审查,明晰案情后,对案件进行了初步风险评估。本着“定分止争、诉源治理”的基本理念,承办法官遂决定联合当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员,通过分批召集当事人、分别进行调解,最后再整合调解的方式,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并提出解决方案。经过三次精心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时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当场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将所有赔偿款履行完毕,双方均表示后续还会继续合作。
事后,龙某某高兴的说:谢谢法官为我省了一大笔诉讼费!”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通过诉前调解,当事人能敞开心扉,进行交流,有助于化解心结,司法确认免交诉讼费,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能解除当事人后顾之忧。一站式诉前调解工作,不仅解决了人民群众的燃眉之急,也让双方当事人实现了“零成本”解决纠纷,真正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金平法院将继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以“如我在诉”的理念优化司法服务,切实解决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情。
法官普法
一、什么是司法确认程序?
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别程序。它是指对于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
二、司法确认要花钱吗?
与民事普通程序相比,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请司法确认需准备什么材料?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调解协议;
2.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证明;
3.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材料;
4.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如果当事人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限期补交,如未及时补交的,法院可能按自动撤回申请处理。
四、司法确认不予受理的内容有哪些?
1.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2.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3.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4.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5.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来源:金平县人民法院、红河州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