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药品质量公告(2022年第1期 总第46期)。公告显示,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及贵州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要求,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计划组织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共涉及116个被抽样单位,302个药品生产企业的541批次药品,经核查确认,536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贞芪扶正颗粒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相关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检验机构:黔西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生产企业所在地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化检查分局回复:产品确系标示企业生产,经对企业同批次留样产品进行抽检,符合规定要求。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加强对相关单位的监管,督促其改正违法行为,加强风险防控。
公开资料显示: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8月19日,注册地位于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北山街31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弘。经营范围包括粉针剂(头孢菌素类)、膜剂、溶液剂(外用)、原料药(褐藻多糖硫酸酯、依达拉奉、栀子提取物、盐酸甲砜霉素甘氨酸酯)、无菌原料药(头孢匹胺、盐酸头孢甲肟、盐酸头孢吡肟、头孢西酮钠、头孢地嗪钠、盐酸头孢替安)、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浓缩丸)、小溶量注射剂、*干粉冻**针剂药品生产、批发、零售。
2017年6月28日,因 违法用地被辉南县国土资源局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恢复土地原貌;行政罚款( 决定书文号: 通辉国土资处决字〔2017〕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