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行为构成骗婚罪 (哪些行为属于骗婚骗彩礼)

所谓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骗取他人的财物。我国的法律中没有“骗婚”的概念。实践当中男女双方已经领取结婚证,如果只是一方对家庭不负责任,那么导致两个人不能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不属于骗婚。第一种情况,如果一方结婚前故意 隐瞒自己的基本情况比如隐瞒巨额债务、年龄、病史、婚姻情况、职业、学历等情况。之前网上报道,一个35岁男子在当地婚介所和一女子相亲,女子自称是年龄36岁,但双方结婚后男子才发现女子年龄已经56岁了,足足比自己大21岁。此种骗婚的主要目的是结婚,而不是财物,通常不构成犯罪,只能通过民事方式解决。

哪种行为属于骗婚,什么是骗婚罪怎么处理

第二种情况,恋爱期间向对方索取彩礼或大额财物,最后寻机消失不见、离家出走。这种情况,对方根本没有结婚的意愿, 不进行婚姻登记, 只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如果被骗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可考虑报警 。之前看了一个新闻,有一位男子与老婆结婚没多久,老婆说要回娘家看望父母,结果一去不复返。后来这个男子在刷抖音的时候,看到与他老婆居然在抖音上直播和别人结婚,这个网友报了警,后来通过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发现这个女的,不但与这个男子举办婚礼,同时还与其他人用类似的方式,进行了19场的婚礼,收了19次彩礼,该女子涉嫌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说在结婚之前一定要对对方进行充分的了解,要知根知底,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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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情况, 一方利用真实身份登记结婚再想方设法与对方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或者与老年人结婚,在对方去世后获得巨额财产继承权。由于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遭遇此种情况,即使离婚也必须依法进行财产分割。前几年发生的苏享茂和翟欣欣案子正是这样,双方通过婚恋平台认识69天就结婚,结婚41天便离婚,苏享茂倾家荡产被骗1300万现金,两套房产,一辆百万豪车,最后被翟欣欣逼得跳楼自杀,最终翟欣欣并没有被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而是以敲诈勒索罪立案。该案中涉及的财产并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属于苏享茂婚前财产,翟欣欣实施胁迫手段让苏享茂将自己的婚前财产赠与她,这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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