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头条里、朋友圈不少推送文章都在说保监会134号文件,今年国庆开始执行,让消费者抓紧时间买保险,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呀?

首先,我们来看看本尊:保监会于2017年5月23日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编号为“保监人身险〔2017〕134号”,这就是134号文。

简单来说,134号文是规范人身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那和推文里说的让抓紧时间买保险,有什么关系?这应该是个别保险推销员的营销策略,无论保监会发什么文,这些大忽悠往往曲解文件内容,忽悠消费者投保,到时候保费变高了,甚至买不着了,是他们惯用忽悠手段。

拒绝被忽悠,我们一起来看看,哪些是忽悠,哪些是134号文要强调规范的。
【忽悠1】134号文执行后,吸烟者保费更高!目前吸烟者和其他人同价,国庆前投保依然拥有这项优惠。
【文件原文】(一)保险公司开发的定期寿险产品、终身寿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身故风险的保障规划,并不断提高此类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
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在定期寿险产品、终身寿险产品费率厘定时,区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定价,提高产品的科学定价水平。
【文件解读】现在保监会只是鼓励往精准化、个性化方面去差异化科学定价。在134号文出来之前,其实一直有标准体定价,健康状况、吸烟情况本身在定价时就已考虑;也已经有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体检情况开展区分定价。对吸烟群体的投保费用,到底如何变化,尚不可知,可能没什么影响,因为之前定价时就已考虑,也可能是降低非吸烟群体的投保费用。保监会也是鼓励差异化科学定价,但并非强制。
【忽悠2】:134号文执行后甲状腺癌纳入轻症疾病中?134号文执行后投保和社保卡数据关联起来?
【拒绝被忽悠】134号文,压根就没提到甲状腺癌。虽然甲状腺癌在癌症家族中属于高发病种,但是治疗效果非常好,相较而言治疗费用也很低,但不代表甲状腺癌被踢出重疾名单。
至于投保与社保卡数据相关联,也是无中生有,134号文完全没有提及。
【忽悠3】134号文执行后有家族病史的人群加收保费?
【拒绝被忽悠】134号文,并没有提到家族病史。在购买保险进行健康告知时,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包括家族病史,这是一直以来投保时都有的,和134号文,没有任何关系。
敲黑板,关于134号文,还有两个重点:
【重点1】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文件解读】目前,市面上有不少即期返还产品,例如即交即返首年保费的30%,国庆后,这类产品将退出市场。这类产品退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姓保,强调保费的累积是为将来年金的领取,而不是当下。也能从一定程度上让消费者理性投保,因为五年后再领是延迟满足,而即交即返是立即满足,不少消费者可能会为了即交即返而糊里糊涂投保,现在,推销员也得告诉消费者,这个保险,5年后才能开始返,对冲动型的消费者有保护作用。
【重点2】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文件解读】以后不会再有附加万能险账户,国庆后可附加万能险的分红年金产品将退出市场。目前,不少年金产品附加万能险,返还的年金进入万能账户,年保底收益2.5%,还有各种现金价值,账户价值等。对于普通消费者,要搞明白这些是比较复杂的。保险产品不得附加万能险或投连险,让保险回归简单、纯粹。
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