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真龙”烟和“大钞”去找交警,他到底想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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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2日23时10分许,S315省道江州区驮卢镇岑豆村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陈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一辆重型仓栅式挂车(载有熟料粉)与一辆重型货车(载有甘蔗)发生碰撞,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现场已由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驮卢中队民警处理妥当。

这本是一起平常的交通事故,只要按程序处理完归档便是,不曾想次日竟发生了一件令人始料未及的事情。

23日下午17时10分许,负责处理前一晚事故的民警黄良彪正在办公室整理该起交通事故案卷时,陈某走进办公室突然将一个装有人民币的红包和一条“真龙”香烟放在了黄良彪面前,请求黄良彪不要对其所载的货物进行过磅处罚,同时不要将其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载物超载的交通违法事实写入交通事故认定中,以方便自己在办理保险理赔过程中得到全额赔付。

(黄良彪 右一)

黄良彪见状立即当面严词拒绝了陈某的非法请求,表示交警部门办案公平公正,不收取执法对象的任何财、物是人民公安的基本准则,并要求陈某应当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尊重办案民警,要以正确的方式配合办案民警,不要试图以行贿这种非法手段逃避法律的制裁。

见此,陈某随即收回欲行贿的财物。据了解红包里有1000元人民币,那条“真龙”香烟价值500元。

受到民警黄良彪的拒绝和教育后,陈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羞愧,不断对黄良彪表示道歉,对黄良彪同志廉洁奉公、公平公正的品行表示赞扬。当时正值星期五准备下班时间,陈某担心到下周星期一才取得事故认定书去办理保险理赔,自己又不是崇左市本地人,来回跑不方便,黄良彪立即安抚陈某,承诺可以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加班为其制作事故认定书,以便办理保险理赔。

拒绝办理关系案,亲情案,金钱案等,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在当前复杂的执法环境中,规范执法行为,是崇左交警一直以来严守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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