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华商报报道了甘肃省庆阳市一名8岁男童在喷泉广场玩耍时,被喷泉冲离地面摔伤,抢救11天后不幸身亡一事。
早前报道:庆阳和谐广场音乐喷泉变“夺命喷泉”,8岁男孩被冲离地面摔伤,抢救11天后身亡
报道提到,朋朋(化名)去世后,警方向家属表示此事并非刑事案件,让家属与喷泉管理方协商解决善后事宜。然而,朋朋家人多次向音乐喷泉的管理方讨要说法无果,无奈之下已经将该局起诉至法院。

9月9日,二三里资讯了解到,事发后不久,喷泉管理方在和谐广场贴出一则通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即日起(2021年8月7日),广场水前喷泉将暂时停止*放播**,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资料显示,和谐广场位于庆阳市西峰城区南部,紧邻庆州西路、马莲河大道、弘化西路和岐黄大道,长358米,宽245米,总面积8.06公顷,约合120.9亩。2018年5月20日起,庆阳市市对和谐广场进行全封闭式海绵化改造。2018年9月30日正式面向市民开放。
家住和谐广场周边的居民王先生向二三里资讯介绍, 和谐广场是当地有名的休闲广场,在2018年改造之前,喷泉外围设有围栏,居民只能在外围观赏喷泉,2018年改造之后围栏撤去,很多居民夜间都会前往休闲锻炼。
关于8月6日晚间发生的意外,王先生并未听说过,不过喷泉能有如此大的冲击力和安全风险是出乎他意料的,他介绍,由于喷泉夜间五颜六色,孩子们都喜欢在喷泉上方玩耍、追逐,大家都习以为常,后续会提醒家里人带孩子时远离此类喷泉。

早前视频截图
王先生同时称,8月以来广场方暂停了夜间的喷泉,但未见有任何改造措施,晚间仍有很多居民在广场上休闲遛弯。
朋朋的遭遇被报道之后,和谐广场喷泉的安全问题也引起了市民的担忧和讨论。9月9日,二三里资讯致电庆阳市西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针对喷泉恢复的时间及后续是否会整改的问题,该局工作人员称“该事件的前因后果可向宣传部门了解,安全整改问题,不方便回答”,随后挂断电话。
根据市政局给出的电话,二三里资讯多次致电庆阳市西峰区区委宣传部,电话未接通。
管理方责任如何认定?律师解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喷泉场所属于公共场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经调查,确属喷泉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喷泉管理方需向孩子承担侵权责任。
赵良善强调,如孩子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孩子的家长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应减轻喷泉管理方的责任。
赵良善建议,孩子的家长尽量与喷泉管理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孩子的家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判。
此事相关情况,二三里资讯(报料微信号ersanlinews)将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杨德合 编辑 展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