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在交易的过程中,中介成为了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帮卖家把房子卖出去,帮卖家寻找到合适的房子,也正是二手房在交易的过程中存在很多“*规则潜**”导致很多人对于房产中介都10分的讨厌,认为房产中介是变相地推高房价,房产中介拿钱不做事。
根据平台调研,数据显示有90%的人群直言要“取缔中介公司”,如此多人对房产中介不满意,也说明了房产中介在做事的过程中确实是处于过于极端。

简单描述三个问题,也是购房者经常遇到的问题。
信息含量水分太高了,如今互联网时代,人们对于买房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都是通过网络观看二手房源再到实体门店去感受房子的真实情况。
网络发布的信息10条有8条都是假的,作为普通的购房者,很难分辨哪条房源是真,哪条房源是假结果都是被中介连捅带骗过来观看,发现没有一套房子符合网络上所说的问题。
虚假的信息包含了很多种,面积虚假、价格虚假、楼层虚假、朝向虚假、甚至是装修虚假,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不存在的房源,只要你来总是有房源让你观看,结果却接受了其他房源。
收费不明确,二手房交易的费用比一手房高上许多,除了税费佣金以外,还包含了按揭费担保费,*证办**费,抵押费等一些根本没有听说过的费用,而且并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所在收费都任由中介所说。
去相关部门咨询费用,比如*证办**费就是转移登记费部门80元一本而已,然后中介收费都是两三千元,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
阴阳合同、 ABC合同,相信很多人听到这里都傻眼了,实际上这些合同在操作的过程中都是以“避税费”的名义进行操作的,可能有的真的是这样操作,但是有部分人就动了小心思,利用这个说法来进行吃差价。
假设卖家价格是125万,但是说可以避开税费,跟买家说合同100万,中间段25万在无声无息中就被抽走了,虽然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很少,但是也会偶尔有人发生,说自己被骗了。

最近深圳夏女士遇到困扰自己花了4,150万购买的房子,似乎跟真实成交价有着250万的中间差额,怀疑被中介公司吃差价。
11月13日涉嫌公司中原地产回应:中原地产收取了买家33.2万元的佣金,卖家并没有支付任何的费用。中介250万的价格是由另外一家公司抽走的,很多人听到这里是否都懵了,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是卖家和买家再加一个中介公司组成的,现在是卖家买家加两个中介公司组成,这是怎么回事了?
深圳市宁夏女士去年年底购买了二手房,以4,150万的价格入手,今年1月份办理相关的手续,入住后经邻居提醒房价过高。家里是咨询原来的房东,房东说价格是以3,900万的价格出售的,夏女士就质疑中介公司有意哄抬价格,并争取250万的中间差额。要求中介公司道歉并返还佣金。
10月12日夏女士在社交平台上透露了更多的视觉宣称,在交易的过程中还有第3方中介公司“深安房地产代理公司”当时夏理事表示去找中介公司询问差价的事情,结果两次都被轰出来了。明明跟中原地产成交的,现在又蹦出来一个“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中原地产回应:250万并非我司拿的
具体情况以下:
1、卖方(原业主)于2020年9月13日与中原签署《二手房委托合同》,委托放盘价为4300万元。
2、买方、卖方、中原三方于2021年1月23日签署《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此物业最终转让价格为4150万元。
3、本次交易买方为一次性付款, 交易总金额4150万元由卖方直接收取。
4、此次物业交易中,依据和买方所签的《佣金承诺书》, 中原向买方收取佣金33.2万元,卖方未支付任何佣金。
5、中原作为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尽职完成了此次交易,帮助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成交价收到了卖房款4150万元,帮助买方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并顺利收房。完成交易后,中原收取中介服务费33.2万元。
6、后续买方投诉吃差价问题,中原尽能力调查了解到: 卖方为卖房同时也与“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房产销售策划服务合同》,深安地产收取其250万元服务费用。 深安地产法人为“左青”,工商注册经营范围是房地产经纪与房地产营销策划。但深安地产公司本身与中原无任何关系,也从未和中原有任何业务往来。

事情说到这里,很多人都觉得不明不白的,怎么感觉钱去哪里了,为什么又去到另外一家中介公司获利?
对于此件事情,两个角度去观看:
一、连业主与深圳市深安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署《房产销售策划服务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我们不知道,实际上类似这样的交易方式在市场上是普遍都存在的。
业主可能遇到了一些特殊情况,急需要用钱,但是在短时间内房子卖不出去,或者即便卖出去选择银行按揭的方式,至今也没有这么快能回笼,于是就找到第三方公司“深安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借钱过桥。双方进行商量后以3,900万的价格给到“深安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操盘。所以深安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就有相关的权利处理,这套房子最终以4,150万的价格销售出去。
这里涉及到几个问题点,双方签署的《房产销售策划服务合同》,代理公司是没有权利帮助业主签合同过户手续如果是,做了公证书,全部手续都可以给代理公司操作。
这种情况在市面上经常看到,简单的理解,业主急钱用,第三方公司给一笔钱业主,业主把这套房子的销售权给到这家公司。至于销售多少钱都是由这家公司说的算,业主只需要配合这家公司操作即可。
所以业主的房子确实是以3,900万的价格销售的,第三方公司是以4,150万的价格进行成交的,所以中原地产他们并没有收款这笔钱,确实是与他们无关。

二、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与中原地产私底下有一定的关系来往,这种可能性相对来说是比较小的。业主被吃了250万,难道不知道吗?
只像刚刚所说的阴阳合同存在,但是深圳目前已经实施了二手房指导价以及三价合一的政策,实施了此类政策,想要实施阴阳合同的难度相对来说是很高的,如果真的这种情况下还能被吃掉250万那就可能是业主心甘情愿的配合了。
对于此类事情找中原地产可能真的给不了一个合适的解释,首先要搞清楚原来的业主与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具体内容是怎么样的?是不是正如刚刚我第1个猜测一样操作,如果是这样其实也可以说存在吃差价,业主是愿意低的价格给到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也是以市场价格进行销售。
大家觉得这个操作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过桥还是真的被吃掉了?
以上两点都是个人猜测,如果有涉及到或冒犯公司,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