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赵荣昌 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编者按
近年来,四川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基层微腐败等各方面工作。日前,省纪委“清风天府行”采访活动走进部分市(州),川观新闻记者深入探访。
2019年底,一份举报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赵永平的举报信由鞍钢集团移交攀钢集团纪委。

攀钢集团作为鞍钢集团的二级公司,远在千里之外的鞍钢集团纪委如何实地办案成为“难题”。很快,由攀钢集团纪委、攀枝花市监委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对赵永平采取留置措施。攀钢纪委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攀枝花市监委指定管辖,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委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记者在攀枝花市采访时,赵永平案被屡次提及。鞍钢集团纪委也为该案办理过程中探索出的创新举措“点赞”,“攀枝花市与攀钢集团促进地企纪检监察协作,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地企协作机制,为集团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探索了新模式!”
“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求。”攀枝花市纪委和攀钢集团纪委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对于攀钢集团这样的大型国企,建立横向协同的协调机制尤为关键。”
机制如何共建?攀枝花市将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纳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签订地企协作机制协议,明确线索移送、日常管理和干部融合等职责,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实地调研,共同研究解决地企干部融合不深入等问题,实现地企纪检监察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协作机制还包括搭建地企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平台,依托“阳光纪检大讲堂”加强对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党**性教育、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的专业培训,通过“廉洁攀枝花”网站、“花城廉韵”微信公众号、攀钢集团门户网站等渠道联动开展地企反腐倡廉工作宣传。
国家监委驻鞍钢集团相关负责人如此评价,“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跨地区、跨省份企业整合力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涉及到系统管理和地方管理的问题。攀枝花市的探索地企协作模式提升了办案效率,提高了服务水平。”
记者了解到,这样的地企协作在攀枝花市“遍地开花”。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与攀煤集团公司纪委、川能投攀枝花分公司等签订了协作协议,明确具体合作内容和具体举措。攀枝花市米易县纪委监委组建由纪委书记亲自“挂帅”的“纪律保障员”队伍走进企业,发放名片,拓宽*访信**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及时排查企业*访信**举报件。
仅2020年,攀枝花市与驻地企业通过地企双方协作,立案查处贪污贿赂、以权谋私、靠企吃企等违纪违法案件199件,同比增长45%;*党**纪政务处分181人,同比增长33%;挽回经济损失3682万元,同比增长417%……
本文来自【四川日报-川观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