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家公司咨询,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其中最大的一笔开支就是房租,不知道租金能否减免?
河北友高律师事务所李金星律师答复,2020年的疫情最长可以减免三个月租金,2020年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对于今年刚刚爆发的疫情,如何减免应等待国家层面的政策。
李金星律师强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承租人打官司请求按政策减免租金的法院予以支持,承租非国有房屋请求减免的,参照国有租金减免政策根据案情和公平原则变更合同,通俗地讲就是法官根据案情和原则自由裁量。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
6.承租国有企业房屋以及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经营,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免除一定期限内的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没有营业收入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对其明显不公平,承租人请求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引导当事人参照有关租金减免的政策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