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简介
安徽医科大学为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现有梅山路校区、翡翠路校区、东校区(在建)、巢湖临床医学院院区等4个主要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820亩。有直属教学机构16个,直属附属医院6所(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四附属医院、附属巢湖医院、附属阜阳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学校以医学为主,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协调发展。
设有临床医学(“5+3”一体化)等31个本科专业。拥有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3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有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拥有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科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科9个。临床医学、药理学和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生情况
括号中的数字是推免数
基础医学院
生理学 8人(3人推免)
微生物学15人(5)
细胞生物学3人(2)
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01生物综合④804生物化学一
神经生物学3人(2)
遗传学1人(0)
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01生物综合④805细胞生物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27人(5)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5人(2)
免疫学 5人(2)
病原生物学 7人(3)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21人(10)
放射医学 5人(2)
药物分析学 3人(2)
药理学 16人(7)
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99西医综合
药学 12人(7)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49药学综合
临床医学招生单位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第四临床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
巢湖临床医学院(附属巢湖医院)
省立临床学院(附属省立医院)
第三附属医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
附属合肥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
解放军临床学院(解放军105医院)
附属省儿童医院(省儿童医院)
合肥口腔临床学院(合肥市口腔医院)
附属妇幼保健院(省妇幼保健院)
附属安庆医院(安庆市立医院)
附属六安医院(六安市人民医院)
滁州临床学院(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阜阳临床学院(阜阳市人民医院)
解放军306临床学院(解放军306医院)
空军临床学院(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海军临床学院(解放军海军总医院)
*警武**总医院临床学院(*警武**总医院)
上海皮肤病临床学院(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解放军八一临床学院(解放军八一医院)
无锡临床学院(解放军101医院)
*疆新**临床学院(*疆新**自治区人民医院)
解放军174临床学院(解放军174医院)
北大深圳医院临床学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深圳二院临床学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上海临床学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广东皮肤病临床学院(广东省皮肤病医院)
马鞍山临床学院(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合肥第三临床学院(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
附属阜阳医院
临床医学各专业学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99西医综合
专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备注:各个附属医院具体招生人数详见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
三、参考书目
308护理综合
《护理学导论》李小妹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三版;
《基础护理学》李小寒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
《内科护理学》尤黎明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
《外科护理学》李乐之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
349药学综合(专业学位)
《药理学》杨宝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
《药物化学》尤启冬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
《药剂学》方亮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
《药物分析学》杭太俊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
《药事法规》(2018年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应试指南《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二部分药事管理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8版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
《中药学》高学敏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第二版;
《中药化学》匡海学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第二版;
《中药鉴定学》康廷国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第二版;
《中药药剂学》杨明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第三版
352口腔综合
《口腔修复学》赵铱民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七版;
《牙体牙髓病学》樊明文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四版;
《牙周病学》孟焕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四版;
《口腔颌面外科学》张志愿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七版;
《口腔解剖生理学》王美青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七版;
《口腔组织病理学》于世凤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七版
702药学综合(学术型)
《药物分析学》杭太俊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
《药物化学》尤启冬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
《药剂学》方亮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
《药事管理学》杨世民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六版
699 西医综合
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
四、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A类)执行,学校不再另划复试分数线。总分或单科未达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复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在对应学科国家线下 20 分(含)以上,单科分在国家线下 5 分(含)以上”。
(二)复试成绩
计分: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素养成绩+专业英语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2)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调剂
第一类专业: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一级学科各专业(含学术型及专业学位),管理学门类的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这些专业因整体生源充足,一轮复试均不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只进行校内一志愿考生调剂。二轮复试视具体情况再确定是否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及接收条件。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各专业:报考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至有空额的学术型专业,但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至有空额的专业学位专业(含同一学科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