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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了没?有一个90后小伙带领全村500人搞网贷,他们都不还款,现在把全国一半网贷平台搞倒闭了!”
“好像是有这回事儿啊,以前网贷是借款人有风险,他这是全村人网贷,网贷平台有倒闭风险啊!”
“网贷害了多少人多少个家庭,这个村算不算做了个好事?”
“网贷确实有很大的潜在风险,不过这个村到底是怎么使近一半的不正规网贷平台毁灭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案件详情:
网贷已经成为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小到蚂蚁花呗,大到各类*款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日益涌现。
但一直以来网贷都是一种个人行为,以团体形式进行的网贷可谓是甚少。
这种罕见的事情却出现在云南省的一个小村庄里,村里的小伙张某以一己之力带领全村村民500余人专门进行网络借贷却无一人还款, 直接导致全国一半借款平台无奈破产倒闭了。

张某是云南某个小村庄里的一名普通村民,经过努力学习他来到了大城市继续读书,但是从小村庄的贫苦到大城市的繁华,张某逐渐在城市的喧嚣中迷失了自我。
他开始挥霍青春,将父母用血汗换来的生活费购买各种无用的商品,以前物资的匮乏好像是一把枷锁,在大城市中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他仿佛冲破了这把枷锁,见到什么都想买,完全不考虑自己的经济情况。
在将父母给予的生活费挥霍完之后他便开始借款。最开始借款的途径主要是银行信用卡、个人,但由于借款无法按时还上,张某很快就被列入了失信黑名单,银行和个人都无法在借到钱。

于是他便转向了各类网贷平台。他借的第一笔网贷有上万元,从此也便打开了他在网贷道路上的不归路。
拿到*款贷**后的他过上了一段轻松自在挥霍金钱的日子,但随着网贷还款时间的逼近,他便开始想其他办法来应对催债人。
自己还不上网贷便想办法为网贷平台介绍更多借贷人,而更多的借贷人他瞄准了自己村的村民们。

他将自己的计划告诉那些催债人,催债人觉得办法可行便同意了张某的提议,并让张某尽快去办这件事。
张某回到村里便开始着手这件事,由于他们村庄比较偏僻,村里目前居住的大多是上了年纪对外面社会不了解的老人们。
经过张某初步了解发现村里的人大多都上了银行的“失信人名单”,因此无法在银行进行*款贷**。

他将这些事情一一告知村民,并表示可以帮助他们进行网贷,很快这个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村庄,村里的人们决定一起试一试。
张某为了避免后续麻烦,认为绝对不能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于是便为每一位村民都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专门用于网贷。
他们经过一段时间的筛选, 最终选出了几乎市面上所有的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借贷合同内容不规范的网贷平台。

因为他们认为只有这样即使被借贷平台发现问题也无法以合法正当程序来追*债讨**务。而且他们村里的人是集体抱团,即使催债人来到村里*债讨**,面对全村人也无能为力。
正因如此,他们的非法网贷行为便越来越猖獗。
就这样,在张某的带领下村里的人把能够*款贷**的网贷平台全部借了一遍。

村里人拿到借款都非常开心,纷纷表示要跟着张某继续做下去。
他们拿到钱之后并没有想着要为了今后的生活做打算,没有一人将借来的钱用于经营,而是像张某一样肆意消费,去旅游,去购物……有人会疑问他们没有还款压力吗?
事实是这样的,他们每个月都只需要还很少的利息,本金的还款时间一般较长,他们借款到期后并不考虑还款,任网贷平台怎么要钱他们均置之不理。

由于他们*款贷**的平台都是非法借贷平台,因此这些平台并不会选择到法院去起诉还款,更多的是采取*力暴**威胁等方式进行催收。
但这个案件的关键点就在于网贷平台面临的不是某一个借款人,而是一个村子的借款人。全村人是一个紧密*绑捆**的利益共同体, 任网贷平台如何*力暴**也无法进入这个有500人*款贷**的村庄,更何况是想要威胁到村里人进行还款呢。
最终因为无法收回巨额借款,市面上一半的网贷平台入不敷出,最终只能选择破产。

以案释法:
首先我们先讨论网贷平台的问题,很多人疑惑为什么他们不选择通过诉讼程序来向借款人要回借款呢?
因为张某选择的网贷平台都是不合规的,是有放高利贷行为的平台,而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十二章借款合同中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张某选择的这些平台均是违反了本条法律规定的平台,如果网贷平台通过法律程序来要回借款,他们本身也要被处罚,或将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因此网贷平台宁愿选择破产倒闭也不会走法律程序。
其次我们讨论张某等人是否会因网贷平台的违规而不用还贷呢?答案肯定是需要还贷的,张某等人因借款行为导致的还款义务并不会因为网贷平台的违规而消除。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款贷**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人需要按时偿还*款贷**,无论网贷平台是否属于高利贷或非法*款贷**机构,张某和村民的*款贷**都是需要按时全额还款,但是*款贷**的利息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计算,而非按照他们*款贷**合同中的高额利息计算。
最后我们从民事和刑事两个角度来讨论下张某等人的行为分别属于什么行为。
在民事领域,根据网贷平台与张某等人的*款贷**合同,网贷平台有及时给付给张某等人借款的义务,而张某与村民有按时偿还债务与利息的义务,因此张某等人不还款的行为显示是一种实际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网贷平台可以要求张某等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也可以要求他们承担违约责任。
在刑事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款贷**、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款贷**,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等。
张某与村民的行为是500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他们的行为是涉嫌骗取*款贷**罪还是*款贷**诈骗罪的关键在于*款贷**人在进行*款贷**之初有没有还款意思。
在本案中,张某带领村民伪造身份证等信息进行*款贷**只是为了获得金钱,从未考虑过还款事由,且实际也从未进行过本金还款行为,*款贷**数额属于特别巨大并最终导致*款贷**平台倒闭的严重后果,因此应认定涉嫌*款贷**诈骗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启示: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款贷**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其中在借款中需要提醒大家几点,一是《民法典》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是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款贷**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是法律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要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这个逾期利息是约定利息之外的一种惩罚性的利息,也是为了督促借款人尽快还款。

2、这个案件从侧面体现了我国村民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全村500人共同实施犯罪却无一人提出质疑,这也反映出我国农村地区村民的普法任务仍然很艰巨。
3、我国不合规的网贷平台数量庞大,这种乱象的滋生危害着很多人很多家庭, 对于此类平台的监管力度有所欠缺,在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借贷人也要擦亮双眼,避免陷入不良网贷平台的陷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