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顾名思义,似乎的确宜“宾”,但目前看,好像并不宜“商”。
何出此言?
你看吧,一个原本开蔬菜店、靠卖菜为生的妇人,因为生意难做、难以为继,就改行租房开个采耳店,其实就是给人掏掏耳朵,顺带按摩按摩、通通经络,仅此而已。
万万没想到,开张时间不长,才获利仅500元,就被当地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定性为“非法行医”,连个警告也不给,直接处以巨额罚款加滞纳金,累计达22万多元。
官司打到了法院。妇人的律师不接受所谓“非法行医”的定性,并言之凿凿、详加说明、举证,具体的我就不细说了。
是不是“非法行医”,留待法院根据事实去界定。
我只想问:政府部门如此粗暴执法,这么个“营商环境”,是否宜“商”呢?
动辄对商户使出巨额罚款的“杀手锏”,对增加财政收入确实大有好处,可是对营商环境也有极大的*伤杀**力、破坏力。这个“功劳”,该不该给做出巨额罚款决定的机关记上一笔?
假如商户都因为害怕乱罚款而逃离宜宾、不敢在此开店了,往后你找谁罚款去?
违法自然应该受到处罚,但你面对的是个做小本经营的个体商户,是否可以高抬贵手、手下留情,少罚点呢?下手这么狠,让人怎么看宜宾?
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具体行动的,地方政府的每个决策,都将直接间接地显示出当地究竟是什么样的营商环境。
随随便便就给商户巨额罚款,只能让人望而生畏、止步不前、退避三舍,这不是好的营商环境。
虽然我和宜宾没什么关系,但我还是希望宜宾不仅“宜宾”,更应“宜商”。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各方前来投资,地方政府才能“财源广进”、地方财力才有源头活水。
像现在这样乱罚款,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也不利于建立宜宾的良好形象。
“风物长宜放眼量”。宜宾有关部门,最好还是多从宜宾的长远发展着想,别总是不由分说就摆出一副要罚得人倾家荡产的架势,那是会最终影响到你们地方政府的财税收入的。真到了那一天,别说罚款了,可能连你们的俸禄是否能如期足额拿到,都是个问题。
再说了,一个不“宜商”的地方,是否真的“宜宾”,也颇值得仔细推敲推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