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网肃南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肃南县紧抓三个“把握”,扎实推进全县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统计数据质量保驾护航。
把握“互联网+监管” 新要求,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严格按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的实施办法,及时更新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随机抽查对象库涵盖重点统计调查对象,检查人员名录库涵盖所有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全年随机抽查单位数不少于联网直报单位数的3%。全面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积极应用信用信息,抽查企业必须关联信用规则,并全面运用“掌上执法”系统,做到所有执法检查项目通过掌上录入,电脑终端审核一般程序案件100%纳入监管平台,掌上执法率达到95%以上,确保执法过程得到有效监管。
把握“专业数据核查”新标准,提升统计执法效能。将统计执法检查与专业数据核查相结合,制定2022年统计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计划,组织部门联合执法,对工业、投资、服务业、能源、劳动工资等领域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名单及日常报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数据异样波动的企业名单,及时上门实地核查,对发现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依照《甘肃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实施行政处罚,依纪依法依规进行信用认定,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络,对有关统计违法案件中涉及公职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依纪依法进行移送处置,切实增强对“数据腐败”行为的震慑力。
把握“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新方式,提高统计服务技能。坚持统计执法与统计普法相结合,坚持在上门执法检查过程中传播统计法治理念,主动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结合企业实际送上统计法律知识读本和《权利和义务及法律规定告知书》,做到“面对面”“一对一”普法。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载体,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具有时效性、便捷性、互动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统计普法的实施效果。三是切实提高法治素养。以提高统计法治人员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方面素质素养为出发点,认真做好统计法治、统计执法人员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培训,实现统计法治人员在“遵法、用法”的基础上,切实提升“思法、宣法”的能力。2021年累计开展统计普法宣传8次,开展执法人员培训2次。(顾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