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多家媒体报道,7月4日,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官方发布警方通报指出,2020年7月4日,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依法对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依法侦办中。

而我们查询了微贷网贷披露数据,截止到目前,微贷网累计借贷金额29,866,266.98万元,借贷余额858,347.71万元,涉及到315,026个借款人和115,490出借人,而我们仅仅看到的是2020年2月份的数据,至今我们没有看到最新的披露数据,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银监办[2017]113号)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平台运营信息(标准T/NIFA1-2017)的要求,向公众披露截止于当月末经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撮合交易的信息,各项指标统计口径参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根据微贷网的提交时,各项指标统计口径参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但是根据《指引》第八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公众披露截至于上一月末经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撮合交易的相关信息,但是我们在微贷网信息栏目中仅看到2月份,也等于说微贷网在3、4、5、6月份均未公布当月的相关披露信息。
其实,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相关规定早在几年前我国就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在《办法》第二章备案管理第六条就明确了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是我根据微贷网所隶属的公司经营范围中看到(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相关内容,于是,我们查询了信用中国证实了微贷网所隶属的公司没有相关部门的金融类的相关行政审批文件,而且,其隶属公司也未按照《办法》第二章备案管理第六条在其经营范围内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字样。

截止到目前,微贷网当前出借人115,490个,人均累计出借金额26.40万元,也就是说将有11.5万多人面临兑付问题,而当我们看到微贷网的风控数据的时候,我感觉怎么就那么的不真实呢?因为在微贷网风控数据这一栏没有逾期金额,但是我们看到了代偿金额249,098.22万元,可是,根据相关投诉网站的数据高达3938件,目前解决2734件,而被投诉的主要原因是代签合同、砍头息、骚扰与债务无关人员等,甚至还有出借人投诉微贷网擅自篡改合同数据、平台除有对出借人公开的出借人与微贷网的所签合同外,还隐藏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合同,2月18日始,平台擅自修改出借人与借款人所签合同的期限,让出借人承担亏损,逃避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根据相关投诉网站的联名投诉案件来看,微贷网出借人联名投诉高达464件,而没有一件联名投诉解决,而联名投诉的原因是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征信问题、单方合同违约等。
综上所述,我们希望杭州相关部门在调查以及催收微贷网相关债务的时候,避免为保障出借人的利益而“忽略”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要对于那些真正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的“恶意逃废债”行为手软,做好符合法定利率以内的协商还款,避免因利率太高而将借款人陷入困局,也避免出借人因兑付问题而陷入恐慌,希望杭州相关部门在调查以及催收的过程中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