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核心必考点第四十五讲}注册商标具有下列四种情形,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1.违反商标法第10条;2.违反商标法第11条;3.违反商标法第12条;4.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指以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提交伪造的申请书取得商标注册)。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四十四讲」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四十三讲」无因管理与无权代理区别:1在无权代理中,行为人是以本人的名义进行活动的,而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并不以本人名义实施管理行为;2无权代理发生本人的追认,经本人追认的无权代理为有权代理,对本人发生效力,而在无因管理中,不发生本人的追认,本人是否接受不影响效力。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四十二讲」债务承担的效力:1、就已经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债务,原债务人脱离该债务关系,不再是债务人,也不对债务受让人履行债务承担担保责任。2、抗辩的援用。债务受让人有权援用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不仅包括抗辩权,还包括债务已经消灭、部分消灭的抗辩)。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四十一讲}仅四种人享有出租权,其他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1.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2.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如电视剧、有独创性的mtv)的著作权人;3.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真题】2009年卷三第64题。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四十讲」保证期间的作用:督促债权人积极行使债权。1、一般保证:债权人须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起诉或申请仲裁。2、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须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的效力: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则保证期间经过,保证责任消灭。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三十九讲」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42条规定,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1、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2、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3、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或退还标的物。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三十八讲}在试用买卖中,认可属于形成权,是否认可是买受人的自由。下列买卖不属于试用买卖:1.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2.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3.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或者退还标的物。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三十七讲】根据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注意:只有这三种情形能够导致格式条款无效,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了!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三十六讲」根据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受益人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主要是利用不当得利进行投资所产生的收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即国家予以没收,而不是返还给受害人。[注意]规定虽有不妥,但考试必须以此为准!{真题}2007年卷三第7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