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缴物业费一直是物业管理的难题。在现实生活中,物业费收缴的难点,在于一些业主总是把物业费当成了自己维护合法权益的筹码,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近日,记者从远洋亿家物业公司了解到,这家管理着10多个物业项目的公司,去年一年因物业费起诉的官司就有200多件,虽然大多数案件都胜诉了,但企业管理者并不开心,因为他们更希望的是,与业主建立一种亲人般的融洽关系。

拒缴物业费官司多 业主屡屡败诉
家住红星海的王先生自己改造了封闭阳台,后来发现房屋窗户漏风,就找到了物业公司要求维修。物业公司虽多次给王先生维修,但由于私自改造过阳台,漏风的问题难以解决。王先生以此为理由,自2012年起就没有缴纳过物业费。物业公司无奈之下,只能将王先生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物业胜诉,王先生需缴纳物业费,理由是:关于阳台漏水、透风等问题不属于物业维修的范围,不能作为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故不予采纳。
记者在远洋亿家物业公司了解到,像王先生这样因为各种原因拖欠物业费被告上法庭的还有很多,物业将业主送上法庭,也实属无奈之举。
业主认识有偏差 服务范围有限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新区的市民,发现他们大多数人认为,只要是这个物业小区里发生的事,都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
其实,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是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关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业主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没有清晰的认识,觉得自己缴纳了物业费,物业公司什么都应该负责,而只要物业公司拒绝服务,就会导致矛盾激化。
例如,房屋质量有问题、邻居私搭乱建、小区外路灯不亮等等。“业主有什么问题找到我们,有时候即使不在我们的服务范围内,我们也会想办法联系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但是可能有些时候力度和解决的速度不尽如人意,很多业主就会以此来作为不缴纳物业费的理由,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也很无奈。”远洋亿家物业公司张经理说道。
拒缴理由千奇百怪 不是维权的良策
据了解,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
一是不常居住的候鸟户或投资客,觉得自己房屋空置,就不用缴纳物业费;
二是一些房屋交房后,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设计缺陷,或者本应是开发商承担的一些销售承诺没有兑现,业主觉得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三是邻里之间产生矛盾,例如邻居家有违建、或者邻居漏水,业主觉得物业公司应负责管理。
据了解,上述情况并不能成为业主不缴物业费的理由,而且通过拒缴物业费来维权往往得不偿失,只要物业服务事实存在,业主就有义务缴纳物业费。
不可否认的是,行业内确实有一些物业公司以利益为上,对业主的服务不尽如人意,但是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即使确实是物业公司责任,通过不缴物业费来维权也不是良策。业主维权可以发挥业委会的纽带作用,形成业主、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相互沟通模式,或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以解决物业纠纷。物业公司通过收取物业费来为业主提供服务,若业主大都不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必然难以维持,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受影响的仍是业主。
(记者 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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