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游泳馆一群孩子被淹死了 (北京小学生游泳溺亡新闻)

2018年8月10日,是一个周五

当天中午11点就放学了的小邹

却迟迟没有回家

电话打不通、学校也没人

这可急坏了小邹的父母

第二天

小邹的父母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找到了小邹

但是,小邹父母见到的

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北京海淀17岁男孩溺亡,溺水孩子身亡父母痛哭

2018年8月10晚上9点多

方先生夫妇和矫正中心的老师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

据警方调查,当天下午四点左右

小邹下了公交车,骑着车往家走

小邹的家在密云区西田各庄镇沿村

距他们家两三公里的地方有一条河

当地人称之为“沙河”

沙河是潮白河的分支,全长4.9公里

河岸周边林木茂密

平时很少有人过来

第二天,方先生沿着小邹走失的方向

来到了沙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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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停在河边

小邹的衣服整齐地摆放在车筐里

经现场勘查,警方判断

小邹很可能是下水游泳

最后出事儿了

警方随即联系蓝天救援队

展开打捞工作

8月中旬正值汛期,河道水位复杂

中午11点多

小邹的遗体被打捞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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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鉴定显示,小邹符合溺水身亡

方先生夫妇认为

密云区西田各庄镇人民政府

密云区水务部门疏于对河道沟渠管理

中港汇晟矫正中心在小邹放学后

没有及时与家长联系

这三者均对小邹的溺亡负有责任

2018年12月13日

方先生夫妇以生命权、身体权

健康权纠纷为由

将西田各庄镇政府

密云水务局、中港汇晟矫正中心告上密云法院

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6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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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7日下午两点

主审法官朱成辉会同原被告

来到了案发河段

进行现场勘验

经现场勘查,法院认为涉案河道为天然河道

水务局不负有管理权限

西田各庄政府辩称

每到汛期,他们都会向村民广播

进行安全提醒,已经尽到了安全提醒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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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汇晟矫正中心向法庭递交了《大龄项目接送登记表》

该表显示

2018年8月10日放学后

小邹自行签字离开了学校

而且

方先生夫妇与中港汇晟矫正中心

签订了《交通安全补充协议书》

双方约定:校外一切事故均与矫正中心无关

中港汇晟矫正中心认为

他们对小邹的溺亡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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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三被告对小邹的溺亡不存在过错

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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