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
深化群众国家安全意识
4月12日上午,武平县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 创新引领十周年”活动主题,组织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在梁野文化广场、文博园等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活动。

在梁野文化广场,活动现场布置展示了国家安全宣传展板、横幅,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向他们讲解国家安全是什么、包括哪些方面、日常生活中应警惕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如何维护国家安全等相关知识,普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让“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市民王女士说,“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生活中,我将会加强学习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保护国家秘密,为维护国家安全尽自己的一份责任。”

在文博园,活动还向参加户外活动的学生发放国家安全相关宣传画册、文具等,并开展现场讲解,培养青少年国家安全意识,切实提高他们主动担负国家安全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了增强同学们的国家安全意识,我校开展了以国家安全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接下来我们也会让国家安全教育的系列活动融入到课堂当中,让孩子们进一步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武平县第二实小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蓝丽芳表示。
国家安全法
这些重要知识你该知道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国 家 安 全 法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开启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崭新篇章。
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还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利益,而且关系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多少?
国家安全是什么?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
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呢?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保护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亲近**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