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首发自微信公众号:点融难友黑板报。
点融难友们,听来一个故事,和大家分享一下。
我们的债权转让方有两个公司似乎比较特别,一个叫上海富涌惠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协议中显示为上***司),一个叫深圳市佳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协议中显示为深***司),我们来看看他们和点融的关系。

上海富涌惠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控股上海点荣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也就是点融的线下公司。上海点荣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历史法人郭天毅和胡锦华是不是很眼熟?没错,就是上海点荣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也就是点融网的现任法人和股东。


印忠和朱轶立分别是上海富涌惠的历史法人和股东, 也是深圳佳润资本的现任股东和高管。
至此,上海富涌惠,深圳市佳润资本,点荣商务信息咨询和上海点荣金融信息服务的关联关系就已经很清楚了。
我们再来看看这两个公司转让的债权质量。
以所示编号为4798598的借据合同为例:

图1

图2
- 图2协议中显示该债权的期限是2018.01.08-2018.03.08,转让日期为2018.07.16,说明债权在转让日已经处于逾期状态。
- 图2协议中显示出借金额为185.88元,图1中的出借本金165.43元,说明该笔借款自债权开始日2017.08.08至今,只累计还款20.45元,处于连续多期不还款状态
总结起来,来自富涌惠和佳润资本的债权转让,存在诸多疑点:
- 债权来源是什么?为什么集中出现大面积逾期、坏账?
- 逾期债权为什么可以转让?
- 这些债权和已经立案的夸克资产有无关系?按照点融方面提供的信息,来自夸克资产是助贷渠道,其交易前期是四方协议,居间方是夸克和点融,后期是三方协议,居间方是点融,但是没有提到过出让方是谁。
- 逾期债权是否已进入催收流程?如果有,点融需要提供催收记录,没有,为什么?
- 点融通过自身的关联公司转让债权,而且出现大面积,长时间逾期和坏账,需要自证不是在“自融”。
- 深圳市佳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明确不得从事金融资产管理,上海富涌惠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金融信息技术外包和咨询为主业的公司,它们是否具备作为债权交易的交易方进行金融业务的资质?是否在超范围经营?
以上问题都是点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长期忽视风控审核和债权质量把控造成的,发现问题后也没有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而是利用后台系统自动撮合交易方,通过关联公司以债权转让的形式悄悄转嫁于出借人,来避免自身的经济损失,是极其恶劣的行为。
故事讲完了。
通过本公众号发布的小程序,各位难友也可以去自查一下自己有没有、有多少这两个公司转让的标。
需要大家探讨的是,如果是利用不当关联交易损害债权人利益、甚至是企图侵占债权人财产,那么与诈骗何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