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要求,重点督导检查了全县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诊所等各类经营主体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督促指导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的经营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类经营主体在入口处设置疫情防控岗,要求经营单位对进入人员提醒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发热人员登记并及时上报,提供消毒用品;一是印发张贴《沈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800余份,引导宣传经营单位按照公告要求开展防控工作及经营活动。

三是印发并签订《疫情防控餐饮服务单位承诺书》1500份,要求餐饮单位停止婚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集体聚餐活动,禁止在大厅内就餐,切实做好食品处理区、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的清洁消毒,并建立消杀记录台账。
四是印发并签订《药品零售企业、诊所疫情防控承诺书》1500份,并要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禁止顾客到店内购药,实行门前经营,按疫情防控要求,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等,由营业人员按需发药,“四类药品”(止咳、抗病毒、抗生素、退烧)必须全部下架。
五是印发并签订《商超、超市疫情防控承诺书》、《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期间价格提醒告诫书》各1500份,要求商场、超市销售的群众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价格稳定,明码标价,不得哄抬价格,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绝不采购和销售不具备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绝不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对设备设施和场地消毒,并建立消杀记录台账。

六是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进口冷链食品“专人专区、专用通道、闭环管理”、进口冷链食品消毒制度要求、做到批批检、件件消;。七是8月6日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公告要求的南山酒店、东关鸿常兴、府苑饭店、面面俱到饭店私自举办集体聚餐活动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疏散聚餐人员,并对该四家餐饮单位作出责停处理。
八是在局办公区入口处及各基层所办事窗口设立疫情防控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全员职工登记造册并签订中高风险地区归沈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
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80人次,执法车辆720台次发现违法线索34条,按照县疫情指挥部的公告要求关停291家经营单位。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继续加强部门监管职能和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要求全系统在职职工做好核酸检测,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通讯员 马杰克 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