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6月1日,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宁达)、团贷网联合创始人唐军、张林签署《关于收购团贷网股权的框架协议》,浩宁达拟6.6亿元收购唐军、张林持有的"团贷网66.0027%股权,完成交易后团贷网将成为浩宁达的控股子公司。
先来说说对赌协议,其实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广东俊特团贷网络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团贷网)成立时间是2011年8月23日,注册资本1021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唐军。自然人股东有三个,别分是林丹、张林、唐军。其中,唐军是团贷网联合创始人,任职董事长兼CEO,张林团贷网联合创始人,任职团贷网总裁,而关于林丹没有相关信息介绍。另外,据贷网公布资料,唐军、张林都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也就是说两人此前是同学。
根据团贷网公布的发展历程,团贷网的前身俊特信贷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由唐军、张林联合创立。2013年11月,团贷网完成股份制改革获A轮1亿元人民币融资。
根据浩宁达公告,由团贷网唐军、张持有的66.0027%股权对应初步估值为人民币6.6亿元。也就是说团贷网整体估值约10亿元。公告还表示,团贷网目前将要完成新一轮2亿元的B轮融资。
本次“对赌协议”中,浩宁达对团贷网唐军、张林提出很多要求,这里我们以最重要的几点进行分析和解读。
1、唐军、张林要向浩宁达承诺团贷网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7,000万元、11,500万元。(如本交易今年内未完成,业绩承诺顺延至2018年,利润没有达到承诺要求,则由唐军、张林提供补偿)
2、自资产交割完成日起5日内,唐军、张林需与团贷网签署在任职至2018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如唐军、张林提出离职,需完成利润承诺或提供补偿给浩宁达)
据笔者查询,团贷网目前的借款项目主要有微团贷(担保标)、证券宝(股票配资标)、分期宝(担保标)、房宝宝(房产众筹标),从平台借款项目来看,四类产品中有两类是担保标,其利润率相对较低,股票配资、房产众筹项目利润相对较高。
根据以上两点协议,笔者认为这对团贷网唐军、张林提出了严苛的利润要求,根据团贷网公布的运营数据,平台近2个月的周平均借款约6000万元,以此估算平台年新借款约28.8亿,平台的平均借款期限是8.8个月,平台给投资人的平均综合年化利率是16.6%,如果以年化5%的毛利率计算,平台年毛利润在10560万元,如果按照3%的坏账率计算,最终折算平台毛利润约1920万元。(注:以上数据计算都是基于目前平台平均数据,存在一定的误差,平台年毛利率因项目来源不同,相差会比较大,这里结合行业平均水平年化5%计算,据统计P2P行业坏账率不足5%,这里我们以3%计算。)
贷出去先后对团贷网做过三次评估,贷出去示范基金都没有投资,主要原因是平台涉嫌个别违规担保,另外平台隐藏了实力标的信息,给投资人感觉透明度略差。
笔者经查询,目前团贷网自2012年9月上线至今,团贷网已运营两年时间。笔者认为,由于金融行业有一定的风险滞后性,未来两到三年或是平台的某些问题爆发期。而由于对赌协议期限较长,系统性问题或很难被滞后。
据贷出去数据统计,截止到2015年5月18日数据,团贷网待收至2016年4月,虽然其还款期限较长(平均借款周期8.8个月),在一定程度延长逾期、坏账周期。笔者认为,如果团贷网通过不断续借,这样会长期滞后亏损,而直接改变团贷网平台整体业绩。或许,这是团贷网实现财报上盈利的可能。
关于团贷网与宁浩达的这次对赌协议,笔者在下两个方面表示一定的担忧。
1、 对于唐军、张林而言,如果浩宁达对团贷网的收购交易完成,团贷网在整体估值和品
牌营销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团贷网在追求盈利的路上,如何保证竞争优势,毕竟个行业都处于成长期。
2、对于唐军、张林而言,如果浩宁达对团贷网的收购交易完成,且未来三年内团贷网没有完成相关利润承诺,唐军、张林不仅失去团贷网的实际控制权,且唐军、张林面临赔偿宁浩达相关利润差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