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上真的有 高收益,稳赚不赔 的产品吗?

慢着,别让金钱冲昏脑袋啦小心掉入坑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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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如何投资理财 ,
许多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的赚钱心理,
以免费提供投资信息为由,
骗取投资者在搭建的虚假投资平台充值 ,
背后操控你的盈亏情况 ,
进而实施诈骗。

快来看看下面这种诈骗手段,
先给自己打个预防针~
案件回顾
2017年10月起,被告人王某加入刘某、张某(已判刑)等人的团伙,以湖北孝感市某广场住房为据点,利用从网上获取未经审核的“四川某贸易有限公司”的 “某鼎商城”、“某趣商城”等交易平台 ,组建下线微投资交易平台 ,与杨某、周某、夏某等人共同实施诈骗。王某等人使用电脑、手机, 通过QQ、微信等软件,以推介高收益理财产品为由 , 诱骗客户注册账号,登录“某鼎商城”、“某趣商城”进行充值并交易,同时通过“上线”平台操控客户资金致其亏损,从而骗取钱财。

其中,王某等人套用事先熟习的 “话术材料” 中的沟通技巧,向客户进行 虚假宣传 ,引导客户操作*载下**“某鼎商城”、“某趣商城”软件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入口进行账号注册、登录。客户登录后,通过对虚拟的投资商品(XX品韵、XX金砖、XX红酒等)价格一定时间内的涨跌走势进行判断,以购买(买涨)和转让(买跌)的方式进行交易,损益取决于涨跌方向。平台设定客户买对时交纳盈利金额的25%作为手续费,只能提现剩余的75%,买错时则亏损全部本金,并对客户提现加收手续费。

为引诱客户充值,王某等人谎称充值相应金额可加入 投资初级群、高级群 ,在群内分别 扮演群管理员、老师、投资顾问、其他客户等, 相互喊单(俗称“闹群”),向真正客户发送虚假的“其他客户”的盈利截图, 营造交易平台正规合法及容易赚钱的假象 , 诱骗客户不断向其提供的“XX鼎泰”、“X潮”、“四川XXXX贸易有限公司”等账户充值并买涨买跌。
对盈利大于亏损的客户 ,王某等人将其账号报给张某, 由张某统一报给“上线”平台客服 ,由后者 操控客户资金的盈亏状态 , 使客户最终亏钱。 “上线”平台将客户亏损的金额和收取的手续费累积定期返回至刘某控制的账户,由刘某等人以底薪、提成的方式分占。

据统计, 王某参与的诈骗数额合计为30989.14元。2021年3月15日,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定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 ,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 诈骗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还是那句话,投资需清醒、谨慎!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进行投资前记得要三思而后行,以免头脑一热,造成不可挽回的金钱损失。
来源:天平阳光APP 南海法院刑庭 南海法院
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