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年,国家对互联网金融中的P2P网络借贷及第三方支付机构已采取专项规范和整治行动。与此对应的是互联网小贷公司却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你对于网络小贷有什么了解吗?网络小贷公司的牌照为什么成了香饽饽?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网络小贷的相关知识。
关于网络小贷的含义
网络融资将互联网技术引入到小微企业,满足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便被形象地描述为网络小贷。实际上网络小贷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的基本特征设置的小微*款贷**的整个流程。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款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下称《指导意见》),小额*款贷**公司应当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款贷**对象,而其经营的地域则被限制在了县域范围内。但随着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的逐渐融合,部分企业产生了通过其互联网平台面向客户提供小额借贷服务的需求,例如阿里小贷推出的“借呗”、“花呗”服务。因此,互联网企业能否利用小额*款贷**公司牌照在互联网平台上向其互联网客户开展借贷活动,实质性地将县域限制打破,将服务推送至全国范围,成为了小额*款贷**公司面临的新课题。而2015年7月14日出台的十部委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首次为“网络小额*款贷**公司”的成立提供了政策指导依据。
网络小贷业务范围有哪些?
网络小贷不仅可以从事P2P受限的业务,也可以突破传统小贷地域经营的限制,已经成为各大企业巨头的“新宠”。下面以江西、广州、江苏、重庆四大地区为例,让我们来看一下网络小贷可以开展的业务种类及范围。

由于各地监管政策不一,不同地区的网络小贷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有所差异,小编相信随着网络小贷的健康发展,允许小贷公司开展网络*款贷**及其他业务是大势所趋。企业在申请网络小贷牌照时应当多方面关注政策动向,并结合自身实力及业务需求,积极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申请符合企业互联网金融战略的网络小贷牌照,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除此之外,全国各地的“互联网+小贷”试点区域的政府或金融局针对当地互联网小贷出台规范性文件
互联网金融法律专家肖飒在《一文读懂互联网小贷法律法规及资质申请》表示,我们理解,要成立互联网小额*款贷**公司,不仅应当遵守现有小额*款贷**公司监管规定,还应当遵守公司注册地政府或金融局关于互联网小贷的规范性文件或政策规定。
《指导意见》实施后,各省级政府纷纷参照《指导意见》的规定制订了本辖区内小额*款贷**业务的监管性文件,该等文件关于小额*款贷**业务的规定,基本上与《指导意见》内容一致。省级政府授权省级金融办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小额*款贷**公司的审核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具体为:
1、国务院部门制订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小额*款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小额*款贷**公司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82号
2、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仅部分举例)
(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小额*款贷**公司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2号)
(2)《北京市小额*款贷**公司试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金融[2011]160号)
(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等四部门关于本市开展小额*款贷**公司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39号)
(4)《关于印发〈上海市小额*款贷**公司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制度的通知》(沪金融办〔2012〕277号)
(5)《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小额*款贷**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沪金融办〔2014〕85号)
(6)《关于小额*款贷**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08]95号)
(7)《广东省小额*款贷**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
(8)《重庆市小额*款贷**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8]239号)
(9)《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款贷**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28号)
网络小贷不足1% 一牌难求
根据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小额*款贷**和P2P网络借贷同属网络借贷业务范畴。不同的是,P2P网络借贷平台只能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不能直接发放*款贷**。但网络小贷却可以直接发放*款贷**。
而和传统小贷相比,网络小贷突破了监管对放贷区域的限制,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放贷,范围更广,更高效便捷,因此含金量更高。阿里巴巴、京东、万达、百度在内的行业巨头也纷纷申请互联网小贷牌照,恒大、滴滴打车等知名企业也都在积极申报中,由此可见网络小贷牌照的战略重要性。
当然网络小贷比传统小贷在股东背景、从业经营以及网络技术能力等方面要求更高。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末,全国8741多家小贷公司,其中网络小贷只有不到1%。这也是为什么网络小贷牌照如此稀缺、甚至“一牌难求”的原因。
各路巨头布局网络小贷牌照资源
2016年1月18日,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在香港亚洲金融论坛上透露,上海市自贸区给万达发放了全国第一张网络小贷的营业执照,可以在万达商业系统内网上开展信贷。
5月,中和农信在海南获得互联网小额*款贷**牌照。中和农信小额信贷是我国第一批借鉴格莱珉银行模式成立的扶贫小额信贷机构。
9月20日,网信集团CEO盛佳在C轮融资发布会上也曾透露,网信集团在黑龙江注册的互联网小贷公司已经获批,未来还计划成立5个网络小贷公司,组建一个互联网小贷业务群。
10月20日,江西省首家网络小贷公司“抚州盈盈易贷网络小额*款贷**有限公司”成立,股东方为浙江互联网金融平台盈盈理财和爱财集团。
11月17日,团贷网母公司新三板企业光影侠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东莞市俊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收购达州市通川区达商小额*款贷**有限公司30.95%的股权,团贷网集团将正式获得网络小贷牌照,团贷网平台也成为全国首个拥有网络小贷牌照的网贷平台。
公开信息同样显示,宜信集团则在海南申请了网络小额*款贷**牌照,携程等在上海也已拿到网络小贷牌照等。
大公司、知名企业积极申请互联网小贷牌照,动力何在呢?
据了解,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认为大公司能借此提高客户黏性,扩大业务量,一般来说,大公司已经积淀了大量交易数据,具备做大数据的前提条件,拿到牌照可以有针对性地给自己的交易对手、客户提供小额信贷服务,一方面将原有的数据合理利用、实现变现,信贷业务的利息收益也比较可观。
据了解,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曾表示,通过数据建模来有针对性地发放小额信贷,其成本低廉,风险可控。对这些知名企业来说能拓展业务范围,具有吸引力。
此外,业内专家也指出,规避P2P现存的监管风险、保障*款贷**业务的合法性,可能是公司申领互联网小贷牌照的动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