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依法查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税偷**案件。
经查,该公司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并列支主营业务成本,导致该公司少缴个人所得税3.2万元。哈尔滨市税务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约谈,对其偷*税逃**款行为,追缴税款、处1倍罚款并加收滞纳金共计6.9万元;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 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 。
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