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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第一次喝白酒,大约是小学吧!内蒙古是一个奇特的地方,很小的镇子都有可能遍布酒厂,丰镇就是一个有很多酒厂的小镇,所以家家户户都喝酒,冬天农闲了,村子里到处都是酒鬼,男人们就着咸菜都能一喝到半夜。孩子们瞧着眼馋,男人就蘸一筷子喂到嘴里,也不管女人埋怨的眼神。爸爸很少自己喝酒,家里来人了,姐姐和我负责帮妈妈干活,弟弟还小,倒是享受过几筷子白酒,他辣得直吐舌头,说并不美味,可我一口都未尝过,倒是欣羡的不行。那个年代家家户户吃饱都成问题,酒算是奢侈品,妈妈总是会把剩下的酒藏起来,不让我们碰,等着下次招待客人。

有一次太调皮,在院子里骑羊玩,巨大坚硬的羊角把我的胳膊直接撞脱臼了,肿的厉害。妈妈倒了满满一碗白酒,将划燃的火柴靠近白酒,“轰”的一下,整碗都着了,淡蓝色的火焰在空气中跳动。待酒烧一会儿,妈妈把手伸进去蘸了蘸,两只手搓了搓,轻轻的在我的胳膊上揉,一边揉一边骂我不听话。我忍着汪汪的眼泪不敢哭,等妈妈搓完了,吹灭了酒火,要把酒端走。我竟然问:“我能不能喝一口?”

妈妈愣了一下,被我气笑了,将碗留给我,忙着喂猪赶羊去了。我小心翼翼舔了一口,酒是温热的,可又辣又苦,这苦辣中竟然带着一丝丝的甘甜,忍不住又舔了一口,就这么一口又一口,竟然把小半碗酒舔了个光。小小年纪不胜酒力,自然喝完晕晕乎乎睡着了。妈妈回来看到我沉睡不醒,吓得跑去叫了村里唯一的大夫万和大爷。等我醒来,发现自己裹着碎花棉被躺在炕头上,妈妈的眼睛哭得肿肿的,爸爸和万和大爷坐在炕上就着咸菜喝酒呢。妈妈见我醒来了,竟然不再骂我骑羊的事儿,问我胳膊还疼不疼,还让姐姐去供销社买了一个罐头给我,那是特别甜的橘子罐头,只有生病的时候妈妈才会特别买给我们,平时吃不到。我坐在热乎乎的炕头上,裹着碎花杯子,吃得酣畅淋漓,唯一一次,姐姐和弟弟没有和我抢。现在想来那可是我喝过的最美的一次酒了。

等我长大了才明白,漫长的人生就像那碗酒,大部分时间是又苦又辣的,只有极少的时间可以品味出一点点甜。我们或许会因为这苦辣而难受,但有人会因为爱而偏袒我们,让我们从疼痛中醒来,能吃一份甜凉的罐头。

第一次喝啤酒,是高中的时候,过年期间回老家,竟然喝不惯村子里的井水,那样苦涩的井水我也喝了十几年,才离开家乡一年,竟然就矫情如斯,可见人心和口味一样,遇到好的,就很容易改变。

叔叔是村子里有名的酒鬼,看我喝不下水,就指着地上一扎啤酒说:“渴了就喝啤酒吧!”之后我很多天,我竟然靠啤酒续命,喝多少都不醉,惊讶自己的酒量。之后回到学校,和同学悄悄说自己寒假喝了很多啤酒,对方大为惊叹,说我勇敢,自己心中也悄悄骄傲,觉得自己挺了不起。后来即将毕业,同学聚会,男生小心翼翼的问女生要不要喝点啤酒,我豪气十足:“要啊,不喝哪有氛围,我们的酒量可不比男生差!”然后一群人喝得面红耳热,哭得稀里哗啦,好像即将到来的不是高考而是生离死别。其实青春期那没来由的愁绪把太过年轻的我们缠得连呼吸都困难,需要一杯酒来疏导,需要肆无顾忌的眼泪去冲刷。

现在想想,年少的时候喝酒流泪,真是既矫情又可爱,大概算是少女饮酒,冷暖都酷吧。

大学时代喝酒,依然是啤酒。当时我们宿舍四个女孩子都成绩不错,每个人都有奖学金拿,钱到手了就去吃火锅,喝啤酒。那是纯粹的快乐啊,心大的像是一杯刚刚调好的鸡尾酒,忧愁轻飘飘的似花瓣,根本沉不到底。

我们的营销学老师姓周,英国留学回来,是一个很跳脱的人,带着我们去风波庄吃武侠大餐,学习一种创新的商业模式。我们自然开心,一进门被店小二换做侠士侠女的,免不了来上几杯,以示江湖儿女的豪情。店里自酿的米酒女儿红,用古朴的瓷瓶字密封了,打开喝一口,酒香袭人,甘醇甜美。我立刻给不能来的同学邓娟说,这里的酒很好喝,并给她带了一罐。后来再想不起我们吃了什么,反而记得回来的路上小心翼翼呵护着那一罐酒,生怕碰了或漏了。年少的时候,觉得千里迢迢为一个人带一罐女儿红回去,是很浪漫的情谊。

学生时代喝酒,喝的是张扬的梦想,是肆无忌惮的青春。

上班第一次喝醉,是最要好的姐妹秀秀要结婚了,我带来两瓶鹿茸酒,从东胜坐车去包头,找她喝酒。当时还在报社,社长叫刘建强,自己有酒厂,经常给我们发酒,偏偏包装不好还漏,所以一路车上酒香四溢,大家纷纷看着我,奇怪这个小姑娘为什么满身酒气。

我们四个发小找了一个小宾馆,买了些花生米鸭脖子,劣质的纸杯,像是举行一个告别青春的仪式,开始不停的喝酒,回忆,哭泣,狼狈且幼稚,凌晨四点才迷迷糊糊入睡,可第二天我们还是照样回去上班。

返程的时候看着窗外初春的景色莫名其妙的伤感,原野上一簇簇新生的春草,远远望去像被打碎的啤酒瓶,有点斑驳的意思。秀秀是朋友中第一个结婚的,我想她的成家立业代表着我们的少女时代的终结,往后的人生再也没可能整整齐齐,成人的世界大约就像原野上的草,似打碎的啤酒瓶吧,纵然发着光,也毕竟碎了。

换了第二个单位新大地,我们搬到了铁西的金融广场,对面就是母亲公园,5个女孩子经常在下班买一袋子啤酒,爬到公园的假山上喝酒。公司待遇很好,我们财务稍微自由,工作也不忙,大把是时间不知道如何打发,未来也好像在前方闪闪发光,笑着向我们招手。我们讨*公论**司哪个男孩子帅,谁在追谁,笑得肆无忌惮。

我们迎着夕阳一点点把酒灌进喉咙,就像把激情燃烧的岁月、把肆无忌惮的青春一并灌进喉咙。我们大声呼喊友谊万岁,可是有什么东西是万岁的呢?都说时间是最神奇的东西,可以酿最好的酒,也可以淡最深的爱。

后来她们都离开了鄂尔多斯,我们都飘散在时间里,再也不会喊着谁去爬山喝酒了。

再换工作,就来到了东方,觉得每次到一个新的地方,就可以重新来过,最大的好处就是假装不会喝酒,所以饭局酒局都有托词。

可人生在世,要与对的人,在美丽的地方,喝好的酒。可惜我并非遇到值得一而再再而三光顾的酒馆,直到遇见胡桃里

“你有空吗?我发现康巴什最好吃的酒馆,一起喝一杯?”闺蜜发了个定位给我。

这家伙,知道我是吃货,怕我不来,还写上最好吃。我必须来!没有必须赶的路,只有必须赴的一场醉。好朋友是什么,不过就是在你想要哭泣的时候,借个肩膀靠;在你有心事的时候,借你一双耳朵;在你沉浸在热恋中时,远远祝福;在你需要醉的时候,为打开一瓶酒。

她失恋了,却什么都不说,我也没问,就是默默听歌,默默陪她喝酒。长大了,很多事难以说出口,只好将所有的一言难尽,一仰而尽。

与对的人,喝好的酒(告诉你鄂尔多斯最美的灵魂酒馆在哪里)

之后无数个日子,我们一次又一次的来到这个漂亮的小酒馆,将所有的歌都听了个遍,将菜单上所有的菜都点了个遍,然后痛痛快快的喝掉一罐又一罐啤酒,一杯又一杯的红酒。

我们都喜欢那里的驻唱歌手,年轻的歌手有一把悦耳的声线,歌曲明快动人,闺蜜经常喝着喝着跟着唱起来,后来竟跑上台去唱歌,简直满血复活。我看到她在台上沉醉的样子,想起刘禹锡的诗“今日听君歌一曲,暂凭杯酒长精神”。

现在,她有了新的恋情,胡桃里依然是我们心中最适合小酌微醺的灵魂酒馆,时不时来聚一下,十分享受那种吃一口好吃的,喝一大口酒的时刻。

诗酒趁年华。你可能意气风发,与ta一见如故,不问来处,不问归途,志同道合便是金樽尽欢的理由;可能你失意心伤,暂时不顺,需得凭借杯酒长精神;可能你好事连连,令人欣喜欲狂,必须来一杯;可能你相思两地,也不妨以洒脱诉深情,举杯邀月……只要你想喝,任何原因都是最佳借口,人生不如意,十之十一,也许你不想每天打了鸡血,冲在前头,与命运顽抗;也许你只想暂醉一场,不过要一次逃避,要一次不勇敢。 不论如何,希望你和我一样,有一个像胡桃里这样的温情的小酒馆可以让灵魂暂时栖居,希望那些精致的菜暖你的胃,喜欢那些香醇的酒温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