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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户口在娘家土地该如何确权 (外嫁女户口迁走土地归属问题)
外嫁女户口在娘家土地该如何确权 (外嫁女户口迁走土地归属问题)
🏷️ 远景楼之声
✍️ 编辑部
📅 2020-01-01 08:34:42
现实生活中,农村妇女结婚,为方便生产生活和缴纳医保社保,自愿将户口从娘家迁入夫家,但因此也带来些许烦恼。

这不,龚姓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2015年,龚姓女士在犹豫很久之后将户口迁入邻县丈夫家,迁户口时倒很顺利,没有什么麻烦。现在遇上两边都在*地征**,但是两边村集体都说不分给土地补偿费,非常郁闷。

原来,龚姓女士户口迁入夫家后,由于农村土地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在承包期内不得调整和收回承包地,在夫家当然就无法取得承包地。现在夫家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集体只分给安置补助费,但是拒绝分给土地补偿费,理由是她没有承包地,地在娘家,找娘家集体要。
但是在其娘家(迁出地),村支部书记又告诉她虽然承包地在娘家,但是户口已经迁出,不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所以仍然不得分土地补偿费,既使要分,开社员大会也通不过,这是显而易见的。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看似两边说得都有道理,虽然土地补偿费不能两边占,但也不能"两头空"是吧!为此,〖远景楼三农〗认为:
一是想清楚"选边站"。外嫁女在户籍变动前,一定要考虑清楚,相关权益究竟在夫家还是娘家享受,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家庭商量早作安排打算。人在流动当中,权益最容易易受到侵害,早做思想和心理准备。侥幸"两头占"几无可能,最后变成两头空。

二是如果决定在夫家享受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就将户口迁出无妨,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确认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是在迁入地取得承包地的可能性为零,并有享受不完全权益的风险。
三是如果决定在娘家享受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就最好是不要迁户口,保留承包地等,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确认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迁出地保护效果最好。

终上分析,建议农村外嫁女最好不迁户口为佳,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