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每个人都会有个有关钢笔的回忆,渗透在你的灵魂中,隐藏在你自己都未曾发现的记忆中。
正文:
“我如今漫游时偶尔还能在田野中遇到矢车菊、山楂树、苹果树,由于它们早印在我的心灵深处,与我的往事相处在同一层次,所以便直接同我心灵相通。”
看着这段文字在铁灰色磨砂皮A5笔记本的略显苍白的一张纸上优美呈现出来的时候,我很为我买的这只钢笔庆幸,虽然一身漆黑的苗条笔杆上有几处很微弱的划痕,但两头顶端的白色六边形图案却非常亮眼,尤其笔尖在书写时会有种书法笔尖的味道更让我欣喜,对于我这个完全没有任何书法基础的人来说增色不少。这支钢笔是我在咸鱼上购买的二手笔,花了500元整,原价应该在2000元以上,因为它有个贵族的名号:万宝龙。卖主是个女生,她在出售时写的很明白,不退不换,我知道风险与收益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所以我看好后,抱着一股英勇就义的心情爽快付了款。

抄写的这段文字,是法国意识流大师普鲁斯特的作品《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一部里的其中一段,以前我并没有抄写优秀作品中优美段落的习惯,恰恰就是这套书指导我开始了这个好习惯,直到现在我都会因为有了这个习惯而偷着乐,因为它带给我了巨大的一种愉悦感。我从中明白:好的文学作品,不仅仅是结构精巧,文字优美,思想独特,知识丰富,还会带给读者智力上的审美享受。
钢笔是我从小上学就伴随着的,可以说与我直接心灵相通。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第一次使用钢笔,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虽然中间有好多年都用圆珠笔书写,但我对钢笔依然情有独钟,旧情难忘。一次偶然的无意中浏览咸鱼,发现了二手钢笔的网上交易,我就从十几元买一支钢笔起,一直发展到买这最贵的500元一支的万宝龙,买过的牌子有国内的英雄,永生,上海金星等,国外的还有日本产的百乐(PILOT),德国产的凌美(LAMY),美国产的派克(PAPKER)等。其中我现在最喜欢用的有两支,一支是这个F尖万宝龙,一支是EF尖的百乐,一个我吸的是碳素黑色墨水,一个我吸的是蓝黑色墨水。那支派克笔我吸的是纯蓝色墨水,虽然它的笔尖正反都可用(正面用B尖效果,反面用F尖效果),但我很少用它,就像那些拥有三妻四妾的喜新厌旧为富不仁的地主一样,这支派克笔虽然用途广,但那个地主就不喜欢他的那个上了年龄的掌管着家里大小事务的大老婆。

有一天,我在网上看到一支正在出售的二手的大包尖永生钢笔,卖家说这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产的,在当时算是高档笔。第一眼它就吸引了我,没有任何讲价就直接下单了,收到后,我用温热水把它的笔囊和笔芯都泡洗了不少于半个小时,然后吸上蓝色墨水。为什么吸蓝色墨水呢,因为小时候用蓝色的居多,偶尔才用蓝黑色,那时候感觉蓝色比蓝黑色阳光,意识里认为蓝色代表英雄,蓝黑色代表农民,因为都是农村的,从小就对农民这个很具体的概念具有一种朴素的看不上的情怀,虽然后来明白了自己就是农民出身,也明白了农民在大家特意的强调中的伟大赞颂,但内心总是有种我是农民出身我不比任何人低微的争辩。就像美国白人总对美国黑人强调说,美国不存在种族歧视,如果真的不存在种族歧视,还用得着天天强调吗?如果说,农民出身和官二代出身、星二代出身、富二代出身、科研二代出身等不存在任何差别的话,那出身这个词估计早就在汉字使用中被淘汰了。

为了试试这支大包尖永生笔的书写效果是否正常,从我正在看的尼日利亚作者阿迪契的作品《半轮黄日》里,我抄写了其中的一句话:“乌谷走过公路,两腿沉重迟缓。这一天余下的时间里,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染上了苦涩的滋味,他不止一次想去酒吧,看一看正在发生的一切。”
这句话刚抄完,还未来得及考虑判断这笔尖是否正如卖家所号称的那样好用,心头突然产生一种苦涩的滋味,我只好扔下笔,来到窗户边,穿过窗外遽然而至的模糊天地的大雨以及伴随着的浓厚雨雾,想再看看三十二年前发生的跟一支钢笔有关的一切。
那是一个阴沉沉的下午,第一节四年级的语文课颇为沉闷乏味,第二节的数学课是位年轻的女老师上课,同学们比较兴奋一些。对于我来说,数学是我的强项,无论哪个老师教数学,我都无所谓,这位老师是从四年级开始教的我们,对她最深的记忆就是比较严厉,至少比上一年的那位五十多岁的老教师严肃。数学课一下课,同学们嗡的一声都往教室外边涌,我也是最先跑出去的几个小个的男生之一。虽然天看似要下雨,但教室前面的那片不足百米的空间仍然是我们欢快的游乐场,我和几个同学追逐瞎跑。突然有个女生尖尖的声音喊我,我刚开始没听清楚具体喊什么,身边就有其他同学告诉我说,数学老师让我回教室一趟。我没有多想,几个跳步跑回教室,数学老师正在讲台边看着我进去,她的眼睛跟着我的身位而动。

“银超,你去把你那只永生笔拿给我。”
“老师,什么永生?”
“就是那个大包尖的那个很粗的那支。”
我这才知道我那支钢笔名字叫永生,也才知道那样的笔尖结构叫大包尖。虽然我感觉老师对我的要求有些突兀,但还是顺从地把那支笔从书桌里边取出来上交给了她。老师并没有看那支笔,随手装进了口袋,然后告诉我说,这笔是别人丢的,有人告诉她说是我捡了这笔,她要把这只笔还给失主。然后,老师把教科书和一把三角尺胳膊弯里一夹就嘚、嘚地走了。
我有些茫然地不知所措地跟着老师出了教室,我在教室门口停下了脚步,看着她的身影往东边快步走去,消失在乱哄哄的同学重叠身影的后边。欻的一声,我感觉阴暗的天空猛然被撕裂了一个口子,但没有留下来一滴水,只有单单有一盆的沮丧和无助泼了我一头,从那时开始,我过的每一分钟都带上了苦涩的滋味,直到我对那滋味完全麻木,完全无所谓为止。
晚上,我回到家里,晚饭是玉米面饼子和好面面饼,红薯稀饭,炒的一个素菜。平时,我最喜欢吃好面面饼,虽然不成文规定家里每个人每顿都只能吃一个好面面饼,但由于我是最小的,所以我是唯一的一个例外。那晚,我第一次发现好面面饼味道跟玉米面饼子都一样难吃,下口的饼子块怎么都嚼不烂,如同折断了的钢笔碎块,把喉咙硌得的生疼。吃饭期间,有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告诉我哥,关于下午老师要走我笔的那件事,但我最终没有提起。

其实,这支笔是一个多月前,在家里,我哥给我的,当时他说这支笔值五元多,我接到手里的那一刻就很喜欢它,虽然我写字的水平远远匹配不了这支笔的高贵。我在学校里用这支笔已经一个多月,班里的同学都知道,没有人暗示过我这只笔曾经是别人的,他们的眼神背后也没流露出来任何可疑的疑问。今天回想,我为什么那时候就一直没有和我哥说这件事呢,根据现在我儿子的一些表现,我有必要说出几个理由,因为我认为这对于自己抹掉曾经的苦涩滋味很有必要。我家孩子小学三年级,经常地,在家里因为一些作业他妈妈跟他看法不一致,为了确保正确完成老师的要求,他妈妈提出要和老师沟通一下,这个时候,本来特别坚持己见的儿子,突然就同意了妈妈的意见,同时嘴里嘟囔说,这点小事没必要麻烦老师呀。我认为,自从老师要走我的钢笔,并且以一个非常站得住脚的理由,我没敢跟家里人说,自己一个人慢慢消化掉,可能的原因:一是,怕因为钢笔的事情家长和老师产生冲突;二是,怕哥哥承认这支笔的确是捡来的;三是,最怕家长批评我窝囊,让我自己去找老师申辩。我需要说明的是,我内心从来没有怀疑过老师说的那些话的真实性,肯定是有人告诉老师我有那样的一支笔,老师也知道有人丢了那样一支笔,唯一让我耿耿于怀的是,上述的两种情况是否是同一支笔。当然,这个永远没有了答案,就是有了答案,又想说明什么呢,我认为,那就是我的童年,那就是我童年所经历的一件事,也正因为这件事,让我现在还能够清晰记得那天的天空、教室、同学、老师和玉米面饼子等。

我经常和一些喜欢阅读的朋友聊天,问他们现在还经常使用钢笔写字么,他们都哈哈大笑否定,笑声中携带着对我问的这个问题的鄙视:什么年代了,还提钢笔。我有一次发朋友圈,照片里都是我买的二手钢笔,除了极个别朋友表示了刻意的赞叹关注外,没有人有兴趣去关心这个。
两个多月前,回老家,几位还常联系的小学同学聚会,大家讨论和回忆最多的就是小学的生活,我们把从一年级开始的每位老师都梳理一遍,知道的同学就讲讲那些老师后来的或者现在的现状。大皮召和当年的四年级数学女老师是一个队的,他比较了解,他说那位老师一直没有结婚,很早就不在我们村教学了,她后来去她城里亲戚家居住并在城里工作。大皮召说的她不结婚,也是指她三十五岁左右的情形,后来到底怎么样,就不可而知了。

从昨天晚上起,钢笔进入了我思绪中,我今天早饭后开始写这篇文章,为什么会这样呢,也许是因为我昨天看的苏联作家帕斯捷尔纳克著作《日瓦戈医生》里的一段话,我特意把那支派克笔取出来,把那段话抄录在笔记本上:
“如果你深入挖掘自己的记忆,你会发现自己的存在总是通过一些外在的活动来体现的。它们存在于你工作时,在与你家人共度的时光中,以及别人的眼里。现在请注意,那才是你的灵魂,真正的你,那个活在别人当中的你。它就是你的意识一生呼吸过、生活过以及感受过的一切,它是不朽的,借由别人而永生,我们称之为灵魂。”
2021年8月7日 15:54岳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