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组织学生实习吃回扣 (实习被吃回扣)

记者丨尹可然

综合极目新闻 新黄河

近日,知名职业打假人王海在社交平台上公开爆料称,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克扣学生实习报酬,有教职工在其中牟利,数额巨大。

11月13日,新余市教育局发表通报称,已责成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处理。

对此,多家媒体评论都指出,“学生实习、领导提成”,早已不是行业秘密,也被诟病多年。对于这样的现象,不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还要促进职校生实习流程规范化、待遇透明化,绝不能让教书育人的学校变成拉人头、赚差价的中间商

高校组织学生实习吃回扣,实习过程中吃回扣

11月10日,知名打假人王海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帖,举报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克扣学生实习工资。

帖文中称,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的张老师和前妻颜某某都是学校职工,两人离婚后,张老师于2023年2月无意间发现颜某某有600万元的巨额存款。张老师同时还发现了一个涉及金额数千万元的账本,账本中记录了人力资源机构转账给学校多名领导的明细和分配比例,其中打到颜某某名下的金额就有600万元之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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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极目新闻报道,爆料者张老师称,颜某某收取款项使用的是其弟媳黄某的银行卡,随后再转到私人账户。他是意外发现了前妻的大额存单金额600万元,他认为前妻的600万元巨额存款与职务有关,虽然她工资不高,但却是学校院长助理,主要负责每年招生工作和学生的实习工作,银行流水也显示这些收入与其工作有关系。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部分银行流水信息显示,从2017年开始,有上饶市新思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芜湖鑫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向张先生弟媳黄某的银行账户转款,备注为“培养费”,金额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

张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账本里详细记录了学生的实习工资、学校抽成、记账人抽成等。一页名为“苏州华高”的实习记录中,记录如下:实习人数共39人,企业给学生19.5元/人/小时,学生到手15元/人/小时,学校克扣4元/人/小时,颜某某从中获利0.5元/人/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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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方面称,根据上述记录,按照每位学生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39名学生每天共计被克扣1404元,一个月(按照30天计算)将被克扣4.2万元。根据这则账本,涉及商业贿赂(回扣)的总额超过6000万元。颜某某作为院长助理只能拿到赃款的10%,其余90%都要按比例分配给院领导。“这6000多万元的商业贿赂,其实都是用人企业或者人力资源中介克扣学生实习期间报酬的分成,如市场价每月5000元,该校学生只能拿到3750元。既收取不菲的学费,又与用人单位和中介克扣实习报酬,江西新能源职业科技学院真可谓一鱼两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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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一名前副院长表示,颜某某并非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院长助理,应是该校下属江西省中山电子计算机中等专业学校的校长助理。学生到企业实习工作,学校确实能收到一笔管理费用,但是金额很少,他从未听说如此大的金额。

11月13日下午,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校办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已关注到此事,据其了解上述两位涉事老师此前任职于中专部,目前已不在学校任职。该校实习一般是由学校统一安排,至于实习报酬具体如何分配不太清楚。对此,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科室工作人员则表示,将去核实了解。

同日,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所在的江西省新余市发表通报称,10日,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克扣学生实习报酬的网络信息引发舆论关注,对此,新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于11月11日责成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处理。调查处理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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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调查结果还需要时间,但利用学生实习吃回扣,类似事件此前已有先例。2021年,贵州铝业技师学院被曝通过中介公司安排学生实习,从实习单位给学生的报酬中收取每生每月1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另有媒体报道,早在2022年6月,江西省教育厅官网曾公布6起教师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其中就包含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刘某某等五名教师牟取不当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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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官网公布,2021年12月,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刘某某、赖某某、祁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等五名辅导员在未向所在学院报告的情况下,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组织光伏发电学院5个班级127名学生参加“低压电工证”考试,从中获取中介费17145元。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和第十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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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评论指出,学生实习,领导提成,这是明令禁止的

近年来,针对职校学生实习存在的学校把学生当赚钱工具的问题,我国有关部门多次发文要求规范职校生实习,打击赚人头费的实习。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近年来,教育部和地方教育部门更是一再重申这一原则。

道理很简单,学校终究是教书育人的机构,既不是包工头,也不是“拉人头”的中介,不能把学生实习做成一笔生意。如果做成了生意,就很难保障所谓的实习不变质为廉价劳动力,一些学校在利诱之下,也就很难坚持把学生利益放在首位。

而且,鉴于职校的性质,本就应有帮助学生寻找实习单位的职责。这一点,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也很明确——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既然是教学活动,其费用已经包含在了学费中,额外拿提成是没有根据的。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也表示,职校与实习单位、中介机构进行利益输送的实习,严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也影响实习教学的质量,败坏职业教育的形象。而职校克扣职校生的实习报酬,则把“把学生作为赚钱的工具”进行得更彻底。

实习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环节。确保实习的质量,才能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职校实习乱象,正严重影响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既要消除对职业教育、职校生的歧视性政策规定,更需要职业院校提高教育质量。不能把职校生再当作牟利的工具,而必须加大对职校的投入,让每个职校生获得货真价实的技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