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房产中介买卖房屋,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很常见。可最近有市民发现,卖房的过程中,中介还让她交纳了一笔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好赞费”。

前段时间,樊城市民朱女士帮忙亲戚出售房子,通过中介已经挂了几个月的时间。直到10月24日,才有买家与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纳了5万元定金。此时,中介方表示,他们不仅要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收取总房款一个点的中介费,还要收取一个点的好赞服务费。理由是前期中经纪人和平台推广了房屋,交了好赞服务费,房子卖更快。
据朱女士讲,邦房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二手房不好卖,她的房子之所以能够卖出去,他们不仅让工作人员进行了广泛介绍,而且还让通过线上平台进行了优先推广。正是这个原因,才将朱女士的房子卖了出去。在他们店内,公示的也有好赞服务收费标准。
可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收费理由,朱女士不能认可。因为她是在与买方签订合同的时候,中介才表示提供了这项服务,之前是否进行了优先推广等,自己并不知情。但邦房房产中介仍然从买方交纳的购房款中,扣留了8700元的费用作为好赞服务费。不满的朱女士随后向主管部门以及二手房交易平台投诉了这一问题,经过核实,中介方面承认收费不合理,同意退款。
中介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调查发现,经纪人在签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天去签了这个好赞服务,实际上是没有提供好赞对应的服务,收钱并不合理,他们已责成退款。
据了解,市区目前多数房产中介已经表示,向卖方提供房源强化推广、优先联卖服务、提供房源分析报告等好赞服务,并收取总房款一个点左右的费用。主要是房产中介结合当前楼市处于买方市场,二手房成交量较低,抓住部分卖房人着急出手的心理,推出的一项增值服务,从而在中介费之外再收取一笔费用。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房产中介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家公示和提前说明并提供相关服务即可收费。但卖房人对此有选择的权利,中介方面不得强制或者诱导卖房人交费。同时,即使卖房人选择了好赞服务,中介方面必须真正提供了服务,并促成房屋较快成交,才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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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周夏梦 | 校对:黄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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