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黄京 通讯员 杨胜利) 如何推进“双减”政策落地,推动民办学校高质量发展,使学校教育综合服务得到有效延伸?今日,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简称“协会”)召开2021年度会员代表大会。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张放平,湖南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李纪武,湖南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处长朱日红,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陈群等4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10个专委会同时在10个分会场以不同形式举办了活动。

特色创新, 民办教育 迎来新的“春天”
民办教育该如何高质量发展?在张放平看来,民办教育进入了转型升级时期,其生存的第一要务是规范办学。张放平表示,民办教育的依法管理政策越来越明晰,也越来越完善,各级政府对民办学校的规范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政策已经出台,各地的收费标准也已经公布,政府还建立了一系列监控机制,规范办学已容不得任何闪失和差错。同时,各民办学校还应努力做好教育供给侧改革,强化特色办学,与公办学校差异化发展。
如何与公办学校差异化发展、实现自身特色发展呢?张放平认为,要坚持学生的个性化培养,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观念,坚持因人施教。同时,还要有自己的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充分发挥自身机制优势,摸索自己的手段和方法。

“学科培训机构整顿后,很多孩子放学后和周末都要重新寻找去处,这就给了素质教育领域很大的空间,机构需要提供足够的课程满足家长和孩子们的需求。”贝尔安亲创始人赵静芳表示,在“双减”政策下,教育市场会发生加大变化,原来以学科培训为主的机构,会新增很多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比如说艺术类、体育类、素质类等,同时也会有很多机构开始转型,进入全新的跑道,教育市场将出现各大板块百花齐放的“盛世”。
“2021年是民办教育发展史上的拐点之年,一系列民办教育政策法规出台,协会发出了《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落实“双减”政策的倡议书》,举办了‘双减专题论坛’,充分发挥协会促进、协调、服务、维权、自律的职能,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会上,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任晓锋表示,2022年,省协会将进一步优化服务,围绕加强*党**建,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办学行为,助推高质量发展;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挥协会职能,做好会员服务等,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分类管理 , 助力 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到明年8月31日,我省民办学校将全部完成分类管理登记,“我国民办学校的相关法律和政策都是基于捐赠办学和非营利性设计的,但实际我国的捐赠办学很少。因此,捐赠办学和投资办学的民办学校接受同样的法律法规管理,其带来的不良影响是十分显见的。”朱日红表示,实施分类管理,将民办学校划分为非营利性法人和营利性法人两类,从法律层面破解了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的法人属性、产权归属、扶持政策、平等地位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有利于制定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在财政、税收优惠、用地、收费等方面的差别化扶持政策。比如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更多的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政策上逐渐向公办教育看齐;营利性民办学校则会在管理方面具有更高的自主性,可以充分利用其市场化的优势吸纳人才、筹集资金,创新教育产品,实现多样化发展。

据悉,选择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学校首先提出分类登记申请,主管部门核查换证,学校申请办理法人登记。而选择为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学校申请名称自主申报,在进行学校财务清算,形成财务清算报告,其清算基准日期应为民办高校决策机构作出分类登记选择决议之日起30日内,再依法修改学校章程,报省教育厅核准后,按照管理权限向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省教育厅提出分类登记申请并提交材料,审批机关核查换证。最后,学校申请办理法人登记,办理单位纳税人身份信息确认手续,核发办学许可证,学校申请注销原法人登记。
“分类管理解决了民办学校身份、资产权属、投资回报等三大问题。”朱日红表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民政部门登记为非营利法人。营利性民办学校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终止时,清偿后剩余财产统筹用于教育等社会事业,而营利性民办学校终止时,财产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章程处理;值得注意的是,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同时要防止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法取得办学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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