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与商的关系,在我国历史上折腾了几千年。先秦以前的思想家,大都是重农抑商的。他们认为“家事害”是“饥之本”,“女工伤”是“寒之原”,说“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把农业看成是人民衣食和国家财政收入之源泉:他们又认为“工商众则国贫”,视工商为“五蠢”害虫,因而极力主张加以限制。西汉时期这种思想占统治地位,可以说发展到最高峰。

汉武帝实行了严厉打击商人的政策。但宋以后,反对“重农抑商”的思想家越来越多,如南宋的叶适指出:“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明清之际的黄宗羲认为“工商皆本”,他说:“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是“世儒不察”的原因。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后,一批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重工重商的理论,如王韬认为资本主义国家“恃商为国本”,“商富即国富”。郑观应认为重农抑商只适用于古代,现在“欲制西人以自强”,应“以商立国”。康有为则主张“定为工国”,彻底抛弃了农本工商末的旧说。
“厚农而资商,厚商而资农”是明代后期著名政治家张居正的农商观。他明确指出“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本穑以资商,则商病。

故商农之势,常若权衡”。他的这一观点比之宋以来出现的反对传统的重农抑商的观点则有所发展。张居正从出任内阁首辅期间,对明代后期的政治、经济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著名的如推行一条鞭法和并役于赋、计亩征银的思想。明末,我国的资本主义因素已在发展,张居正的这一观点符合当时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因而是有进步意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