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知识学习二十七:加班问题

罗律师的学习笔记

知识点1:加班的一般规定

(1)法定工作时间

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②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③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法定假期

①元旦;②春节;③国际劳动节;④国庆节;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3)加班时长限制:

①一般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一个小时: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②特殊情形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

③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4)加班时长限制的例外情形

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知识点2: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1)①安排工作日延长加班的1.5倍: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②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2倍: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③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3倍: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加班、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3)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4)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知识点3:举证责任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知识点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加班费进行约定的协议效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加班费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知识点5:在以下几种情形中,用人单位面临着较大的支付加班工资的风险

(1)用人单位在事实上默认了劳动者主动加班,或者对于劳动者自愿加班已有支付加班工资的先例。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同时要求劳动者签署自愿加班的协议。此种协议往往会被认定为“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3)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对加班的规定比较模糊,没有建立明确的加班审批制度,而劳动者提出证据证明其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进行了工作。

知识点6:对用人单位的建议

建议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完善的加班审批制度。劳动者没有经过相关的审批程序擅自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工作的,即使劳动者能够证明其存在超时工作的情形,如出示考勤记录和工作邮件等,只要用人单位不存在恶意,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请求一般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知识点7:对劳动者的建议

如果确实加班是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如果用人单位有加班审批制度,建议按照用人单位的制度进行加班审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制定加班审批制度,则对于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要保留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证据以及加班工作成果交付等证据。

知识点8:仲裁时效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知识点9: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用的救济方式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第八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第四十二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八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