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关于联合催收武威农商银行不良*款贷**的通告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凉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武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合催收武威农商银行不良*款贷**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秩序稳定协调,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武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威农商银行”)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清收武威农商银行的不良*款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收范围

个人及企业在武威农商银行的所有不良*款贷**(含本金未到期但利息已逾期90天以上未清偿的*款贷**)。

二、清收措施

(一)主动还款。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拖欠*款贷**的借款人及担保人应主动到武威农商银行承贷网点归还*款贷**本息,或通过武威农商银行掌上银行自助归还。对短期内还款存在困难或暂时不能全额还款的,可主动到武威农商银行承贷网点协商处理,制定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上门催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对既未还款又未到武威农商银行协商处理的,武威农商银行将会同镇(街道)、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逐户上门宣传法律法规及政策,实施普法教育,督促债务人主动偿还*款贷**,并告知不主动偿还*款贷**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三)依法催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既未还款又未到武威农商银行协商处理的,武威农商银行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及《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四)协助催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武威农商银行的不良*款贷**或因其担保形成的不良*款贷**,必须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到武威农商银行承贷网点归还。对逾期未归还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责令公职人员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代偿义务,以消除公职人员失信行为所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发挥公职人员带头守信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强制催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对已进入诉讼、执行程序的金融债权案件被执行人,立即主动到人民法院(法庭)缴纳案款或协商处理。逾期,人民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强制执行,必要时予以司法拘留。对有财产执行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按涉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进行立案侦查。

三、违约后果

恶意拖欠金融借款的借款人、担保人将承担以下后果:

(一)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将对借款人及担保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或实行黑名单制裁,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装修房屋;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对恶意逃避债务情节严重的,将通过电视、报刊及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介多方位周期性曝光。

(二)对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依约履行的,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将未依约履行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封、冻结其名下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账户,对其名下房屋、车辆等财产进行依法强制查封、扣押、变卖、拍卖。同时,对拒不偿还逾期*款贷**本息的被执行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三)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款贷**、转移*款贷**用途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望各位借款人、担保人务必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敦促你们积极筹措资金,清偿拖欠的逾期*款贷**本息,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特此通告。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凉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武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8日

来源: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