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因涉嫌实施垄断,”知网“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立案调查。“苦知网久已”的高校学子、学者们无不“弹冠相庆”。
理由很简单,知网因为垄断被查,无论结果如何,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的垄断地位很可能要改变了,由此带来的许多问题,也很有可能被“拔出萝卜带出泥”。

第一,是高额论文*载下**费问题可能要解决了。 知网原本是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概念,提出于1999年,其原本的目的是为了大规模集成整合知识信息资源,为全社会提供资源共享、数字化学习、知识创新信息化条件。然而,随着“知网”二十多年的发展至一家独大,似乎开始越背离“初心”。不久前,90岁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怒告知网:“ 把我100多篇文章收录(到)数据库,还通过电脑、手机这些端口来传播,不仅不告诉我,读者包括我自己*载下**还要付费,我本人却从没拿到过一分钱稿费。”最终知网败诉判赔70万元。

第二,高昂的包年费用可能要下降了。 事实上除了低价甚至无偿的收购论文,再向社会公众收取高昂的*载下**费外,知网还向各订阅单位每年收取价格不菲的包年会员费,令高校科研单位不堪重负。不久前,大名鼎鼎的中国科学院也因近千万的续订费用而不得不停用知网数据库,准备选用万方、维普替代知网。

第三,高昂的查重费问题可能要削减了。前面两项费用重点伤害的是科研院校、专家教授,这一项费用则主要面对的是还未走出校门的学生。作为一名过来人,深知论文查重费是每个大学毕业生论文答辩前几乎人人必交的一笔”保护费“,而每查一次就得花5、600,一般为了保险起见,得查两到三次,一千多元钱对于一个尚未工作的大学生来说,的确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那么,此次知网被反垄断调查,法律上可能面临哪些问题呢?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因此,如果经国家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一旦认定知网构成上述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行为,那么知网面对的除了是相应的处罚外,其现有的盈利模式、市场定价也很有可能会被要求整改,其”躺赚“的时代很有可能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