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头条上看到一则新闻,说的是市场管理部门正在考虑农民卖土产干货必须有证,否则不允许。其理由是有些不法分子在农产品干货制作过程中,使用或过量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发证就是为了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这样看来这应该是一件好事,我们应该为此点赞。但仔细一想,这种好事未必真能办成,最怕把一件好事到头来办成了坏事,办成了广大农民群众一致反对的事,变成了仅仅是收发证费,不监管的事。
农民把吃不了,卖不完的农产品晒干、风干留作自己以后吃、到冬天吃、或到农贸市场卖给他人,这是中国几百年上千年的传统做法,世界各国的农民都用这种传统方法处理许多农产品,如是就有了我们常吃的各种名样的干果如:如葡萄干、

杏仁干、干腰果、核桃……;干菜如:干辣椒、干豆角、干菜、干菇类、干木耳……;干土货,如干笋子、干胡椒、干桂皮、干八角……;另外如干魚、干肉等等,随便数一下都会超过100种。笔者估计不会少于500种,因为连我们经常吃的黄豆、绿豆、红豆、黑豆、芝蔴、瓜子、花生米、甚至于大米、玉米粒、面粉等都属于“干货”的范畴。

这么一看,农产品的干货范围太广了,太多了。关键是农户家自己生产的一点农产品干货拿去市场卖也得要证吗?如果这也要的话市场管理部门人手够吗?你管得过来吗?会不会有不作为、乱作为、敲诈农户的现象发生?你发证了出了问题谁担责?发证要不要收费……?
笔者更倾向于把一些生鲜水果、蔬菜、魚肉类、食品加工等管好。这些老百姓几乎每天都吃的食品才是我们管理的重点,不要本末倒置了。

另外,我们从干货中精选出有可能添加有害物质的几种进行重点监测监管,集中精力、抓住重点才能把事情做好,最怕为自己挖一个坑,自己掉到里面出不来。这样的事我们还做得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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