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政策信息2022年5月27日 (房产政策信息2022年5月17日)

一、自然资源部强调毫不动摇严守耕地红线。

近日,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指出,自然资源系统要准确把握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坚定不移推进节约集约,毫不动摇严守耕地红线。他强调,我们要严守资源安全底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牢守耕地红线。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改革完善占补平衡,稳妥推进进出平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二、上海首例房地产项目全程网办“交地即交证”落地。

6月25日,上海市中建壹府澜庭项目的20余名业主在收房拿钥匙当天,直接拿到了新房的不动产权证。这是上海市首次实现新建住宅项目“交房即交证”。一般来说,新建住宅交房半年后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这对新业主们的落户、子女入学、持证抵押等均会带来一定影响。

三、武汉:出台房屋征收与补偿新政 7月10日起施行。

通知强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在征求意见期限内,过半数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四、广东佛山公积金*款贷**上限拟提至50万元/人。

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五、嘉兴:二孩及以上家庭购自住住房,公积金*款贷**最高限额可上浮20%。

按照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嘉兴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款贷**的,*款贷**额度可按当期住房公积金*款贷**最高限额上浮20%确定;其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款贷**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款贷**额度可按当期首套首次最高额度上浮20%。

对于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款贷**的具体额度,嘉兴市公积金中心解读指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款贷**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其单人最高*款贷**额度由40万元上浮至48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款贷**额度由80万元上浮至96万元。

对于非首套首次申请公积金*款贷**的,其单人最高*款贷**额度由30万元上浮至36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款贷**额度由60万元上浮至72万元。

同时,在嘉兴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房产政策信息2022年5月27日,2023年9月房产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