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药店负责人被刑事立案 (药店骗保行为处理结果)

一药店老板骗保,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下月起,全国开展医保基金飞行检查,严查药店骗保。

药店老板被判刑超10年,因骗保120多万

根据钱江晚报消息,杭州医保部门调查发现,市内某康大药房法定代表人楼某某伙同他的父亲,收集亲友证卡,通过违规操作使用杭州某康大药房账号,在杭州某碧大药房店内进行空刷操作,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此前,医保部门人员观察到,最近两个月,有多位参保人员同时在以上两家药店重复配使大量药品。其中,参保人员孔某某、陈某某等人,在杭州某康大药房高额且频繁地产生异常结算费用。

对于上述案件,杭州市医保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杭州某康大药房作出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再受理定点申请的处理;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并支付2倍违约金。

另外,杭州市医保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最终查实楼某某通过虚构医药服务骗取医保基金高达120余万元。楼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 故意骗保按诈骗罪进行处罚,最高判无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连锁药店骗保,被拒付超79万

近期,国家和多地医保部门愈发关注“药店骗保”问题,并公布了大量相关案例。

例如,国家医保局日前曝光了20起骗保典型案例,全部涉及药店企业,囊括了多种骗保违法情形:为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费用结算、将医保目录外药品及保健品串换成医保目录内药品进行结算、开具虚假购药单据为参保人员刷卡返现、药品进销存数据不符等。

其中,吉林省某连锁药店因医保目录内药品维护不及时,以及将医保目录外药品串换成目录内药品等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47044.32元。

当地医保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对该药店作出以下处理:1.追缴该药房造成的医保基金损失,拒付该药房全部保证金及预留金882343.09元,拒付全部未结算医保基金794973.05元;2.解除该药房医保服务协议,且三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

另外,随着“门诊统筹药店”政策在多省加速落地,大批普通定点药店与医保基金统筹账户也在快速打通,涉及的医保支付范围也将越来越广。在此背景下,不少监管部门开始提升门诊统筹药店的监管力度。

近日,湖北黄冈市罗田县医保局开展了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核查以下行为:

1.是否规范使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

2.是否为参保人员转卖药品、接受返还或其他非法获利提供便利。

3.是否把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结算。

4.是否存在虚假购药、冒名顶替、串换药品、刷卡套现、进销存台账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

4月6日,常德市启动了全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监管专项检查,已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定点医药机构。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医药机构串换、虚构医疗项目,伪造变造医学文书,过度诊疗,分解处方,重复开药等违规行为;职工门诊结算人次突增、单次大额支出、单人多次结算等疑点数据;医药机构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情况;门诊就医购药指征落实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执行实名就医购药管理规定等。

下月开展飞行检查,医保药店注意14条“红线”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并自5月1日起施行,涉及检查对象包括定点药店。

根据该文件,医保飞行检查为不预先告知被检查对象的现场监督检查,被检查对象应当配合飞行检查工作,明确现场负责人,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病历等相关材料,如实回答飞行检查组的询问,并对疑点数据和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供证明材料。

在检查处理方面,应当要求被检查对象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对反馈意见中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形进行处理:

1.对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交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3.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4.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移送相应部门处理。

5.其他需要进行处理的情形,按规定处理。

赛柏蓝-药店经理人曾梳理发现,按照多地公布的检查计划,定点药店检查重点主要包含以下14个方面,药店经营者应注意相关风险。

1.是否符合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设置条件、是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在门店形成宣传氛围。

2.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外用药与内服药是否分类、分区管理,且有醒目专有标识。

3.营业期间药师或执业药师是否在岗,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处方配售药品的行为。

4.是否违规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是否索取、留存了处方或病历。

5.是否通过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

6.是否超范围经营。

7.是否经营假劣药品、是否存在网络非法销售药品。

8.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回*药收**品及包装。

9.药品采购、收货、验收、销售等记录是否录入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系统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

10.冷藏冷冻药品冷链运输、储存等是否符合要求。

11.是否违规销售处方药、违法经营含兴奋剂药品。

12.是否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

13.电子医保凭证是否正常使用。

14.是否为其他非同一所连锁药店调配药品或为非定点药店或其他机构刷卡结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