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玉器十多年朋友反目 巡回审判一小时握手言和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走进昆仑玉批发市场开展巡回审判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到昆仑玉批发市场巡回审判一起因购买玉器产生的纠纷案件,并当场达成调解。

购买玉器十多年朋友反目巡回审判一小时握手言和——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走进昆仑玉批发市场开展巡回审判

12月3日,格尔木市法院受理了原告某玉器商行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因购买玉器产生纠纷案件,受理案件后,经承办法官电话了解,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是因玉器品相及价格等存在争议,被告拖欠部分货款未支付,被告要求到原告处查看原告销售的玉器是否货价相符,原告同意法官到其经营店铺查看。经征求双方意见,双方同意现场调解。由于被告身患疾病在外地就医,案件承办法官决定走进格尔木市昆仑玉批发市场开展巡回审判。

经进一步了解,原告某玉石商行的经营者与被告系相识多年的朋友,被告自2013年起多次在原告处购买玉石饰品,共计产生货款71500元,期间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支付20000元,剩余51500元未支付。在原告经营的店铺巡回审判现场,原告将销售给被告的玉器情况向法官做了详细描述,并就价格问题提供相关资料作为参考,法官询问被告得知其在购买玉器时详细查看过玉器品相,价格也是双方现场商定。为此,承办法官从买卖合同成立、履行以及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承担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作出法律解释,并告知被告拖欠货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司法实务中极为常见的案由,近年来,格尔木市法院受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持续增多,买卖纠纷案件诉辩双方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层面容易产生较大分歧。就如何保护个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化解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市法院在审判实务中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聚焦争点、提炼观点、寻找共识达成一致意见。此外,格尔木市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对符合巡回审理条件的案件就地开庭,让阳光司法走进个体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真正做到了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通过以案普法的形式达到公平、公正、诚信交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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