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最大违建项目被拆 (三亚违建拆除最新政策)

三亚违建拆除最新政策,三亚违建后续

70多岁的残疾老人王德福站在35年的老屋前维权 (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三亚违建拆除最新政策,三亚违建后续

将无赔偿被拆除的老屋 (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南海网三亚10月28日消息(南海网、三亚网记者刘培远) “没有和我们协商赔偿事宜,政府就将1982年建设已使用30多年的老屋定性为违建将进行无赔偿拆除。我们怀疑是附近酒店的开发商暗箱操作。”10月25日,三亚市民王德福、林石弟、李良三户居民向南海网反映,三亚市天涯区城市管理局在没有调查事实的情况下,将他们已建设使用30多年的房屋定为违建将进行拆除。3位业主怀疑事情与附近酒店开发商有关。

26日,三亚市天涯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范敦雄回应称,他对情况不是很清楚,将调查核实处理。

城管局通知 三天内搬离30 多年的房屋将进行无赔偿拆除

据市民林石弟(政府部门将姓名误写为林子弟)介绍,在2015年10月22日,三亚市天涯区城市管理局给王德福、林子弟、李良三户居民送达《关于迅速搬离违法建筑的通知》,要求3日内(2015年10月25日前)人员及物品搬离三亚湾路50-3号、50-4号的住房。

“我们在这里生活了30多年,房子也建了30多年,怎么一下子成了违建?就是政府*地征**也要先和我们协商赔偿事宜。”现在70多岁的王德福用不太利索的话语告诉记者,他是原三亚市河西街道办事处儋州居委会的村民,也是三亚市的老居民了,他家原来面积有320平方米,建设三亚湾路时占去了大部分土地,当时政府给了赔偿。他将剩下房屋装修后就是现在的家。

在2015年10月22日,王德福收到三亚市天涯区城市管理局送达的《关于迅速搬离违法建筑的通知》,要求王德福及家人在10月25日前搬离自己的家,并将物品也要移走,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

“这次*迁拆**开发商及政府不给我们任何赔偿,法理难容!”王德福、林子弟、李良表示,政府部门在没有了解事实、不协商赔偿的情况下,就通知住户口搬离属于违法*迁拆**。

曾有人争抢土地 向区政府申请拆除

据林石弟和李良陈述,他们不是三亚本地人,分别来自海南东方市和广东省。在1980年初,他们在三亚附近海域打鱼避风时相遇相知而上岸开荒将家安在这里。

“在1982年以前,我们搭的是茅草房,从82年我们开始将茅草房换成砖瓦房住在这里一直没有村民争议。可是后来一位祖籍也为海南东方市名叫钟七妹的人出来争抢这里的土地。”据林石弟讲,自从三亚湾路开建时,钟七妹就出来声称林石弟和李良所居住的土地是她的祖辈开荒地,但因其没有相关合法证明而被制止。

“大约是在2011年时,我们家附近要开发建设三亚洛克铂金海景酒店,酒店开发商与我们几户商谈*迁拆**赔偿。因双方达不到一致意见而搁置。”林石弟说,这个时候钟七妹又出来与他们争土地及赔偿款。

令居民们想不到的是,在2015年10月9日,钟七妹向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递交一份《关于恳请天涯区政府拆除超期临建的申请》,并提供一张土地交款凭证,请求区政府委派相关部门将滨海路50-4号(现三亚湾路50-4号)房屋(即林石弟和李良所建房屋)拆除。

“钟七妹提交的土地交款凭证涉嫌私刻公章的伪造证明,与邻居交款凭证有很大的不同,钟七妹交款凭证的收款公章为椭圆形,而其他村民在同一时期开的交款证明公章为圆形的。明显钟七妹交款证明存在问题。”林石弟和李良表示,三亚市天涯区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在不明真实情况下,均在拆除呈批表上签字。很快,三亚市天涯区城市管理局向林石弟和李良送达了《关于迅速搬离违法建筑的通知》。同时,三亚市天涯区城市管理局也向林石弟和李良的邻居王德福(现三亚市天涯区朝阳社区居委员居民)送达了《关于迅速搬离违法建筑的通知》,要求3天内搬离居住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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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弟拿着相关证明材料站在老屋前(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拆违疑窦丛生 市民称开发商在暗中操作

三亚市天涯区这次拆违疑窦丛生,市民称拆违是开发商在暗中操作。

“这些土地都是我们自己开荒得来的,政府修路时占用了一部分,剩下的部分被规划为绿化带,附近停停建建的洛克铂金海景酒店开发商想使用我们这一块土地,曾多次组织居民协商赔偿事宜,但因价钱低没有谈拢。后来天涯区城管局就下通知以超期违建进行拆除。存在很多疑点,我们怀疑是开发商在暗中操作。”市民王德福称,三亚还有很多违建市民举报后政府不拆除,而从来没有在这里开荒的钟七妹,仅凭一张疑点重重的土地交款凭证申请拆除,政府就立即拆除,这里肯定有问题。

三亚湾路类似的建筑很多,为何只拆除这里的房屋?据三亚市民反映,在三亚湾路类似的建筑还有多处,虽然都划为绿化带,但政府为什么不统一行动*迁拆**,现在单单拆他们这几户。

“从来没有政府部门给我们谈赔偿事宜,洛克铂金酒店想要使用这里的土地,曾多次组织协商赔偿事宜。但天涯区城市管理局刚下达搬离通知,酒店的开发商就拿着钟七妹的收款凭据(市民怀疑为伪造证据)及申请拆除呈批件的复印件(有三亚市天涯区区长、副区长、城管局局长签名批示)驱赶市民。”林石弟向记者提供的以前开发商(三亚恒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给的赔偿协议,没有任何单位的落款和公章。

钟七妹拒绝接受采访称折违与她无关

在10月25日上午,南海网记者致电钟七妹,她在电话告诉记者,林石弟和李良现在占用的土地是她们家开荒(购买的),当时是几十元钱租李良的哥哥使用,她有租赁协议及居委收款凭据。钟七妹与记者约定下午见面提供相关证据。

可是,下午记者去找钟七妹时,她在电话中又称折违与她无关,她拒绝记者采访,称收款凭据是他人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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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福老的土地证明 (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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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证明林子弟自1980年在这里开荒建房 (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开发商:*迁拆**是政府行为 与企业无关

据网上资料显示,三亚洛克铂金海景酒店(五星级)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740平方米,新建成本39500万元,于2012年11月开工,2014年6月竣工。项目开发商为三亚恒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月26日,三亚恒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麦有旺(音)在电话中表示,*迁拆**与拆除违建是政府行为,与企业无关,公司未与任何市民住户进行过协商赔偿事宜。随后,他以无法核实记者身份为由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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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年的老屋被定为违建将不赔偿拆除 (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城管局局长:不清楚情况就签字将调查核实处理

因在拆除审批文件上有三亚市天涯区区长陈向奋、副区长张守让的批示签名,记者多次联系采访未果。

10月26日,三亚市天涯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范敦雄表示,他在拆除审批表签过名,但他对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他让记者到局法制科咨询,或找承办单位城管局一大队长杨华了解情况。表示将对记者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10月27日,三亚市天涯区城市管理局一大队大队长杨华表示,他将对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包括王德福、林子弟和李良的房屋是否为82年所建造。如果城管局做错了将进行改正。同时,杨华大队长还将记者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复印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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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区城管局在还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下达搬离违建通知书(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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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在呈批件上签字(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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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李良拿着相关材料站在自己已居住30多年的老屋前(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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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提供的当时土地款交纳收据 (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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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七妹提供的被涉嫌是伪造*证假**据 (南海网记者刘培远摄)

评论:

三亚拆违,摧枯拉朽。有报道说,今年4月份以来,三亚已拆除各类违章建筑超过20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今年指定的拆违任务。

南海网报道,有市民投诉,三亚市天涯区城管局在没有调查事实的情况下,将他们已建设使用30多年的房屋定为违建将进行拆除。这3位业主怀疑事情与附近酒店开发商有关。

何谓违建?百度解释: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2013年6月21日起施行的《三亚市违法建筑管控办法》第二条,列举了6大类违建,但都是违反法律法规正在建设或者新建成的建筑物,似乎与这30年的老房子对不上号。

有法律专家说,法律只有公诸于世,才能要求社会成员共同遵守并产生约束力。经旧法确立的法律关系如果要用新法加以改变,难免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故此民事法律一般只适用于其生效后发生的事实和关系。由此看来,用施行不到3年的地方法规,是套不住30年历史的老房子的。难怪业主怀疑是附近酒店的开发商暗箱操作。

业主如此怀疑有事实根据:“大约是在2011年时,我们家附近要开发建设三亚洛克铂金海景酒店,酒店开发商与我们几户商谈*迁拆**赔偿。因双方达不到一致意见而搁置。”据网上资料显示,这家五星级酒店于2012年11月开工,2014年6月竣工,不仅地理位置很近,而且时间相隔也不远。就是旁观者也相信,他们应该是幕后推手的?

不过,这家酒店并不认账。报道说,这家酒店的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迁拆**与拆除违建是政府行为,与企业无关,公司未与任何市民住户进行过协商赔偿事宜。这不仅不承认现实,而且也不承认历史。但从“以无法核实记者身份为由挂了电话”这一举动来看,这家酒店似乎也知道缠上这种事很不光彩,能躲多远就躲多远吧?

岂止是企业,就是城管局也想躲远点。拆除审批文件上区长副区长有批示,但联系不上;就是签过名的城管局长,居然也表示“对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再具体承办的杨大队长也只能表示“将对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如果城管局做错了将进行改正”。这给人的印象是这场拆违是谁都说不清楚,可说都说不清楚怎么就不由分说要拆房子啊?

更让人感觉狗血的是,申请拆违的,既不是酒店,也不是政府,而且另一位不居住在这里的路人甲之类的人物,唯一证据就是涉嫌私刻公章的“土地交款凭证”。10月9日提出申请,12日呈办,14*批日**示,22日下达通知,要求25日之前搬离。一座30年的老房子,3天就要无偿拆除,这很让人们怀疑,谁才是这起拆违事件的受益者?

拆违应该是政府行为,但政府行为如果是站在公众利益的立场上,没什么藏着掖着,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如果是商业行为,那政府只是裁判者,而不是参与者。拆违不能隐藏腐败,拆违不能拆了民心。三亚这起30年的老房子拆不拆?怎么拆?拆了后土地给谁?谁得到赔偿款?得到多少赔偿款?这都得有个公开说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