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和4月17日,兰州市佛慈大街连续发生两起小学生横穿马路被撞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兰州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督导组和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教育部门、交警部门再次深入学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昨日,记者对兰州市部分学生必经的十字路口进行蹲点后发现,部分中小学生出行途中乱穿马路闯红灯、家长带着孩子闯红灯等违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
镜头一
地点:雁滩高法十字
雁滩高法十字东西方向路口人行道红灯亮起,3名小学生在车流间横穿马路。突然,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后,一名背着书包的小学生不知所措地站在马路中央,面包车司机吓了一跳还没缓过劲来,那名小学生已经小跑到了对面。
下午2时整,一个背着书包的小女孩站在雁滩路人行道红绿灯处,准备过马路。她也不看红绿灯,只顾看两边儿,看见车少了,就往前走一步,有车过来了,则停在马路中间,任凭机动车从身边呼啸而过。两分钟后,这位小女孩终于来到了马路对面。
雁滩交警大队民警张丽介绍,尤其是小学生,因为这边有雁宁路小学等学校,很多孩子住在附近,都从这里过马路步行去学校。没有交警指挥时,这里就乱成一锅粥,孩子们乱穿马路,也不看红绿灯,与机动车“抢时间”。
镜头二
地点:宁兴小学附近
宁兴小学地处一家属院内,很多小学生从学校出来丝毫不顾来往疾驰的车辆。他们“见缝插针”地直接横穿马路或斜穿马路,有的甚至还打闹着冲过去,这不得不让人为之暗捏一把汗。
不过,更让记者揪心的是除部分小学生违规穿越马路外,本应为孩子们做好表率作用的家长们也存在带着孩子闯红灯、随意穿越马路等现象。
“我知道这样做很危险!”面对记者的采访,一位姓张的学生家长不好意思地说:“可为了赶上班时间,就只好抱着侥幸心理这样做了!”
镜头三
地点:沙洼河小学附近
在沙洼河小学附近的雁滩高法十字处,原本记者想数一下过街没走斑马线的学生数量,但却发现根本无法统计,因为在20分钟里,竟然没有一名学生过街是走斑马线的。
步行的小学生,都在随意地穿行街道,甚至有三四名学生拉着手一起乱过街道,而车辆在途经此处时,只好减速缓行。为了躲闪突然窜到路上的学生,一些车辆只好违规摁响了喇叭。
还有两名妈妈领着孩子,一边说着话,一边横穿马路。其中一名王姓女士这样告诉记者,“没事啊,我是大人,我看着车就行,孩子我领着呢,安全得很!”
分析
孩子闯红灯家长是坏榜样
记者在蹲点过程中,发现低年级的小孩乱闯红灯的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一、二年级的小学生。高年级学生闯红灯过马路现象与低年级相比较要多一些,男生与女生相比,闯红灯现象更严重。、 宁兴小学校长温雪梅说,和五、六年级的小学生比较,一、二年级的孩子脑海里没有安全意识,虽然学校也时时开展交通安全的课程,但收效并不是非常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是跟目前大人闯红灯的社会风气有密切关系。很多家长不但不教给孩子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反而带着孩子闯红灯,成了孩子们的坏榜样。采访中,一些学生也说“大人们都闯红灯呢,我们为什么就不行。”这一点也印证了温校长“家长是坏榜样”的说法。看来,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教育还得先从家庭抓起。
长期在滨河路和通渭路十字处值勤的城关交警大队民警朱柳静告诉记者,接送孩子主要是爷爷奶奶,她曾一周3次撞见同一位带着一年级孙女闯红灯的老人。第一次老人解释:路上没有车,干等着发傻么?第二次老人说:人多一起走,车子当然该让大家。第三次老人不耐烦了:“除了带娃儿,屋里头还有很多事要做……”朱柳静说:“面对这样的老人,我们也没办法。”
“有的家长接送学生时不走人行横道线,随意闯红灯;有的逆行或上机动车道行驶,与机动车争道抢行等等。其实家长应该警醒:这些不良习惯,会对孩子造成怎样的负面影响。”河北交警大队民警张爱芸说道。
危害
相比成年人学生更易受伤害
甘肃农业大学从事心理教育的赵老师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青少年生性活泼好动,生活经验相对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致使伤害事故频繁发生,这其中尤以交通事故的危害最为严重。“小孩子的感知能力未完全发育成熟,他们对听觉和视觉信息的综合处理能力有限,通常很难准确判断声音的来源,这导致他们可能错过关键的危险提示,从而增加道路交通伤害的风险。”
雁滩交警大队民警张宇奇告诉记者,很多行人被机动车撞上的事故都因“鬼探头”所致。所谓“鬼探头”,专指对道路法规安全意识单薄的行人突然横穿马路造成驾驶员反应不及导致的交通意外。尤其是公交车站,下车后,小孩往往直接从公交车站前方突然探出头来,而小孩子的个头又小,不容易被停着的汽车或大型卡车等车辆驾驶员看到,因此很容易受到伤害。此外,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小孩的头部、胸部、腹部和四肢都处于发育阶段,相对较柔软,与成年人相比,事故发生时小孩受到伤害的程度往往更加严重。
河北交警大队民警张爱芸希望所有家长和孩子都明白一个道理:“上学迟到了,只是违反学校纪律;但闯红灯则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很可能导致对他人和自身安全权益的侵害,后果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