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人赞同必须有一个人否定 (十个人同意一个人反对是什么法则)

在电影《世界末日》中有个情节,以色列人从历史上惨痛的教训总结出了一个原则:“一件事有9个人表示赞成,那么第10个人就有义务必须反对,哪怕是可能性很小。”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尽可能避免发生意想不到的事,尽可能找出一件事的破绽,同时也是尽可能地避免集体犯错误。其原则很简单,就是任何人任何事没有绝对的正确,哪怕是大多数人认同。

十个人赞同必须有一个人否定,九个人同意一个人不同意算违法吗

台词里面的反对是建立在善意的赞成之下,也就是说大部分赞成是出于对事情的客观判断,虽然如此但为了防止万一,还是必须要人出来反对,不得不说以色列人做事态度的严谨。这种严谨在现实中可以最大限度地出现不同的声音,哪怕是错的,对事情的处理结果上了双保险。而对错就是看结果,无疑电影中设定的那个第十人他的质疑和反对是正确的。

人们对于某件事的判断往往是出于过去的经验以及常识,这样的结果必然会导致主观因素在里面,一旦出现过去从来没有发生或者违反常识的事,大多数人就会判断错误,而退一万步来说,要想证明对错,第一个要等到出现结果,第二个除非在此过程中找到科学的验证方法。无论是第一个还是第二个,都会有时效性,它需要时间,在等待的过程中,事情会延续结果,那时候发现就会为时过晚了。而第10人反对的作用,就是提醒或者纠正大部分人自以为是的事,就算不能改变结果,也能起到重新思量的效果,为预判之外的最坏结果做出预案,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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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种多数人的赞成是出于附和或者故意。有可能是出于某种目的,也有可能是屈服于权威。历史上有名的故事,赵高指鹿为马,旁边的大臣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虽然明明知道那是鹿不是马。这种大多数的赞成就是一种危害,使错误延续,使真相淹没,伤害的不仅仅是某一件事的结果影响,而是为整个决策带来错误,这是致命的。而这种情况下,要想出现第10个反对的人,其环境是至关因素,也就说赵高不能拿说实话的大臣怎么样,并且也允许有某个大臣说即不是鹿也不是马而是羊。可见,真正的第10人制度,并非允许指出事实,提出反对,也能允许反对者就算是错的结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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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法从道义上要求第10个人必须要发声,必须要反对,这事不关道义什么事,而是要从系统设计上能让第10个人出现,也必须要出现,并且不会为这种发声承担任何后果,这样才不会出现指鹿为马这样的荒唐事,使任何事尽可能的回归正确,其结果达到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