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努力学习了一番,发现有被华信延期兑付的客户,在法院申请了对华信信托的财产保全。甚是犹豫不知如何是好,因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做三件事:
1,找到华信信托可以查封的资产申请保全
2,华信资产被查封的同时,自己也需要有一定资产被查封
3,需要支付申请保全的受理费用,我看一般都是5000元
为了做这三件事情,得先给自己找一个律师,而且要支付律师费用。微信朋友圈有一个律师朋友,2个月前给他发微信没回我,想起诉得先找个律师想想都头痛。
四川信托暴雷比华信还要早一些,今夜本来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看四川信托的案例,希望找到参考资料。结果发现大量四川信托申请保全其它公司财产的裁定书,无奈只好转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ndex/index.html)的网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今年年初刚刚选定的某国有银行也赫然在处罚名单上,处罚条款很多,有看不懂的,但是也有能看懂的,光能看懂的这些就够让人惊心的了。
受惊之后,想一想以前每天部下报给我的监察和检查报告,也是每天都有不符合或者不合格,终于释然。作为一个监督管理机构发现异常开具处罚是他们的职责,如果一年下来一个处罚决定都没有开具,那么说明这个部门可以撤销了。
这就像我的后职场时代,作为一个质量部长我也开始认同,如果检查发现不了不合格,那么检查就是浪费,我亲手把200多人的检查团队,减少到几十人,消减了大量检查项目,而且客户投诉没有增加,就靠两条:
1,对长期没有发现不良的检查,消除检查项目或减少检查数量
2,根据生产过程变化和检查结果变化随时调整检查计划
想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金融界做的事情和质量部门在公司做的有类似之处,所以他们发现问题并处罚也是很正常的,昨天的文章有网友留言说:“相信政府”
那么看到长长的处罚清单,从某种程度是不是说正是可以相信政府的证据呢?
下面给大家转载一份,2020年12月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给国有四大银行之一的某银行的处罚决定:
处罚金额: 罚款5470万元
处罚内容:
一、未按规定将案件风险事件确认为案件并报送案件信息确认报告(编者按:知险不报?)
二、关键岗位未进行实质性轮岗(编者按:这一点是我给客户做体系辅导必须要求的)
三、法人账户日间透支业务存在资金用途管理的风险漏洞(编者疑问:钱进了银行,法人没管好?)
四、为同业投资业务提供隐性担保
五、理财产品通过申购/赎回净值型理财产品调节收益
六、非标准化债权资产限额测算不准确
七、理财资金通过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的方式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
八、部分重点领域业务未向监管部门真实反映(编者疑问:有非法营业项目?)
九、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
十、理财资金违规用于缴纳或置换土地款
十一、通过转让分级互投实现不良资产虚假出表(编者疑问:虚假报表?)
十二、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资产或不良资产收益权(编者按:这一条看着恐怖)
十三、面向一般个人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
十四、理财资金投资他行信贷资产收益权或非标资产收益权
十五、全权委托业务不规范
十六、用其他资金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
十七、自营*款贷**承接本行理财融资、*款贷**用途管理不尽职
十八、理财资金承接本行自营*款贷**
十九、封闭式理财产品相互交易调节收益
二十、滚动发行产品承接风险资产,且按原价交易调节收益(编者疑问:资金池?)
二十一、高净值客户认定不审慎
二十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
二十三、部分理财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未登记或超时限登记
从头看到尾的感受:
1,有钱还是花了才安全
2,投资自己,能不断赚钱才是硬道理
华信这部分钱拿不回来,这颗焦躁的心就一直稳定不下来,欢迎有识之士,留言指点迷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