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交警是一项集高污染、高危险、高压力于一身的职业。最近几年,交警在执法时遭遇违法者逃避处罚、*力暴**抗法、强行闯关,甚至行凶报复的情况屡有发生,不少交警因此受伤,甚至牺牲生命。以前,很多人觉得交警只会在路上“颐指气使”;可如今,交警却成了道路上易被伤害的“弱势群体”。
交警成了“高危”职业
据媒体公开报道的数据显示,2008—2012年,全国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为2204人,其中,交警为243人,占11%。

今年3月,上海交警茆盛泉在纠正一男车主违法行为时,遭车主发动车辆拖行死亡。茆盛泉的好友,同时也是交警的叶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们是一线基层交警,每天在马路上站早晚高峰,其实我们平时经常遇到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行为,市民不理解的情况也有很多,有些车辆甚至是冲着交警直接撞过来的。”
什么让交警成为高危职业?
与发达国家花费近一个世纪才建立起成熟、完善的交通文化相比,我们的交通环境从观念、法治意识、到交通行为,都还存在很大差距。超速、随意使用远光,转弯和变道不打转向灯、随意穿插、抢道、等现象非常普遍,就连在高速上倒车、逆行等极其危险的行为都很常见。
为什么会这样?
首先是机动车司机。中国的汽车保有量近些年大幅增长,每年都有大量新司机上路,他们驾驶经验不足,路况不熟,对交通规则也不熟悉、不遵守。这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全民的法制意识不足,遵守规则的意识淡薄。
非机动车、行人也是交通违法的大户。相对机动车而言,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规的现象更为普遍:闯红灯、横穿马路、电动车走机动车道……由此引发的惨痛事故时有发生。
其次,不少带气上路的交通参与者,遇到交警执法,容易产生抵触情绪,从而将交警当成情绪宣泄的对象。交警是最基层的执法人员,是最容易与普通人面对面接触的执法者,更是直接站在了矛盾的风口浪尖。
最后,不少交通参与者心态不正,以为交警为了避免矛盾激化会无原则地妥协,这让很多人就产生一种心理暗示:“处罚可以商量”、“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越闹越有理”。由此,大闹现场,殴打交警的现象屡见不鲜。
前段时间,深圳两名行人闯红灯,交警将其拦下,让其在“罚款”和“协助指挥交通一小时”之间二选一。两人不但不肯,还辱骂交警,甚至称交警“敲诈”,引发网友一致谴责。
交警还面临各类“职业病”困扰
除了人身安全危险之外,交警还面临健康方面的风险。在一线执勤,日晒、雨雪、汽车尾气、噪声以及长时间站立都会对交警健康造成影响,引发疾病。

有法可依了 “刑九”规定
撒泼耍赖打警察最高判3年
法官不能骂,警察也不能打。网上经常有新闻,这儿的警察被咬了,那儿的警察被揍了,而且袭击者多是些撒泼耍赖的女性朋友,男性朋友反而不敢打警察。但是,既然法官们的春天来到了,警察们的春天还会远么?
《刑法》第277条规定:以*力暴**、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九》在第277条中新增加一款:“*力暴**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力暴**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的规定,并已于11月1日起实施。
写在最后的话
风雨险阻,
初心不改。
虽然经受了许多冷漠应对和抗拒执法,
但是,
只要你忽视规则、漠视生命,
我就出现,
做那个为你生命负责的人。
一直如此,
绝不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