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野昭心里很清楚,即使有了这样一份法律文书,要使松本二郎走出中央监狱,还要经过以下几道步骤:
首先,当营救人员装扮成的法官抵达监狱后,要向值勤人员出示证件和法律文书,由警卫人员向监狱的“狱政科”转达情况。
然后,“狱政科”官员会派人到监狱的接待室与“法官”见面,再次查验证件和法律文书。当确定了真实性后,由于将被开释的松本二郎是判刑15年的重刑犯,狱政科还作不了主,得向监狱长报告。
第三步,此时 监狱长在接到报告后,有可能会再次检验证件与法律文书,而且还极有可能亲自与首都地方法院通电话核实此事。监狱长在核实无误后,批准开释,还要将法律文书留在监狱狱政科备案。

到了这一步,还不意味着所有环节都已经打通了,还可能会经过一关,那就是“监狱警卫大队大队长”。当狱卒把松本二郎带出来时,警卫人员会向大队长报告,得由大队长签字认可后,他们才肯放人。这时,大队长还有可能向监狱和法院打电话核实此事,最后才放人。
另外,把松本二郎带出来的那两个狱卒也是不可忽视的,他们是这些人中最有经验的,可以说任何破绽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只要他们把疑点向其他监狱官员一提,哪怕松本二郎已经到了监狱门口,也有可能仍被抓回去,扣押审查。
小野昭根据上述各道步骤,理出了各个环节上需要搞定的人员:狱卒、警卫大队大队长、监狱长、狱政科官员、地方法院特别刑事法庭庭长。
小野昭评估下来,搞定这么些人,最难对付的是监狱长和法庭庭长。不说一时找不到可以接近这两人、送得上礼的人选,就是找到了对方是不是肯答应合作也是一个未知数。这中间最重要的是:只要开口,就必须答应合作,否则那就是泄漏了这一机密,再怎样努力也无法实施成功了。
小野昭和助手反复商议这个问题,最后把思路改变了一下:监狱长、法院庭长不好对付,是否可以另外物色能够替代这两人的角色?

什么叫“能够替代这两人的角色”,就是指这两人不上班时,可以代替他们行使职权的那两个人。
小野昭此时心中一亮,立即下达了一条命令,让部下对此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很快就出来了:中央监狱与首都地方法院在星期天都是不办公的,留有相应的官员值班。值班的官员有处理决定所有相关的事宜的权利。
原来,这有权利的“值班的官员”是四位副监狱长!
而首都地方法院方面的官员就多了,除了正副院长,还有各庭的庭长,最近由于实行了督察员制,派驻在院的督察员也参加值班,行使职权。
小野昭大喜:“那就好了,我们可以选在某个星期天行动,在那些值班官员中挑选愿意跟我们合作的,我们给予重赏,我不相信他们之中每个人都是完全忠于职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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