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3月28号买的于小町-锁鲜蛋糕(生产日期为2022.03.03,保质期为6个月)。
在今天上午8点40分左右,在公司盯着电脑边看边吃,前几口感觉就是和之前吃的味道一样,不好吃而已(个人感觉),吃到后面几口才觉得有点酸,低头一样,立马跑到洗手间做呕,都不用手扣,把面包和早餐的牛奶直接全吐了,太恶心了。这事让我一上午都在作呕。

购买记录
下面为实拍图。

早餐图

产品生产日期
上午找了在线客服后说让专员联系我。14点48分客服专员和我进行沟通,期间只字未提赔偿事宜,更先行提出说是我弄脏了,非质量问题,让我身体有不舒服的情况及时就医,再与其联系沟通。我反驳说是不是得发个高清原图给你看你才觉得是发霉了。处理结果就是该商品退款,再补偿个3块钱的优惠券。因工作就忙就索性先这样。

晚上回家翻看其余产品

这能吃?

保质期还有3个多月的产品
到了晚上,上到美团优选依旧发现该商品在正常售卖,加上下午无凭无据就说是我弄脏的,给消费者强扣帽子。恶心了一天不说,还让我感觉应该让美团优选对产品质量的忽视,对消费者的质疑。遂进行2次投诉。我的诉求很简单,该商品的3倍赔偿,并暂停该商品的销售,查清情况后再进行上架,不能让这样的产品给消费者带来食品安全隐患。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